【新唐人2011年1月30日訊】(中央社記者曾依璇台北30日電)國防部今天表示,針對空軍作戰司令部女童命案造成社會關切及紛擾,深表歉意,後續將全力配合調查。
民國85年空軍作戰司令部發生女童命案,檢警日前逮捕許姓嫌疑人,當年被指犯案的士兵江國慶卻已於民國86年遭槍決,疑遭錯殺。
國防部下午發布新聞稿表示,最高軍事法院檢察署已就江國慶案,去年5月20日向最高法院提起非常上訴,目前審理中。
國防部表示,許姓嫌疑人雖因案羈押,但尚未判決定讞;若司法終審確定為許員所犯,國防部將本「毋枉毋縱」原則,追究相關人員刑事、行政責任,並協助江國慶家屬辦理賠償事宜。
國防部指出,總統馬英九指示此案應全面檢討,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偵組也已於去年6月11日召集台北、台中地方法院檢察署及高等軍事法院檢察署組成聯合專案小組,重新偵查女童命案及江國慶遭刑求等案,國防部將全力配合。
此外,國防部指出,軍事審判法已於民國88年10月3日修正,軍法機關改採地區制,不再隸屬部隊,落實獨立偵審,採三級三審制度,並接受司法終審檢驗,保障軍中人權;另也貫徹不具軍法警察身分人員嚴禁參與刑事偵查,如有違反,一律究責嚴辦,絕不袒護迴避。
國防部表示,未來將精進科學辦案,提升裁判品質,加強與司法機關交流,藉由軍司法聯合偵辦機制,吸取經驗,並嚴謹偵審作為,以保障人權。
國防部進一步表示,當時空軍作戰司令部偵辦此案時,曾將許員列為嫌疑人,並採集指、掌紋及血液,送請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及法務部調查局鑑驗比對,因與案發現場遺留跡證不符、且許員事後翻供,因此排除涉案。
至於軍方涉嫌對江國慶非法取供部分,國防部表示,已於去年5月分別移請台北地檢署及國防部高等軍事法院檢察署共同偵辦,不論身分職務,均將相關人員傳喚查證,並待偵辦結果,辦理相關獎勵註銷事宜。
民國85年空軍作戰司令部發生女童命案,檢警日前逮捕許姓嫌疑人,當年被指犯案的士兵江國慶卻已於民國86年遭槍決,疑遭錯殺。
國防部下午發布新聞稿表示,最高軍事法院檢察署已就江國慶案,去年5月20日向最高法院提起非常上訴,目前審理中。
國防部表示,許姓嫌疑人雖因案羈押,但尚未判決定讞;若司法終審確定為許員所犯,國防部將本「毋枉毋縱」原則,追究相關人員刑事、行政責任,並協助江國慶家屬辦理賠償事宜。
國防部指出,總統馬英九指示此案應全面檢討,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偵組也已於去年6月11日召集台北、台中地方法院檢察署及高等軍事法院檢察署組成聯合專案小組,重新偵查女童命案及江國慶遭刑求等案,國防部將全力配合。
此外,國防部指出,軍事審判法已於民國88年10月3日修正,軍法機關改採地區制,不再隸屬部隊,落實獨立偵審,採三級三審制度,並接受司法終審檢驗,保障軍中人權;另也貫徹不具軍法警察身分人員嚴禁參與刑事偵查,如有違反,一律究責嚴辦,絕不袒護迴避。
國防部表示,未來將精進科學辦案,提升裁判品質,加強與司法機關交流,藉由軍司法聯合偵辦機制,吸取經驗,並嚴謹偵審作為,以保障人權。
國防部進一步表示,當時空軍作戰司令部偵辦此案時,曾將許員列為嫌疑人,並採集指、掌紋及血液,送請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及法務部調查局鑑驗比對,因與案發現場遺留跡證不符、且許員事後翻供,因此排除涉案。
至於軍方涉嫌對江國慶非法取供部分,國防部表示,已於去年5月分別移請台北地檢署及國防部高等軍事法院檢察署共同偵辦,不論身分職務,均將相關人員傳喚查證,並待偵辦結果,辦理相關獎勵註銷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