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修法 平溪擬劃天燈專區

2011年04月19日台灣
【新唐人2011年4月19日訊】(中央社記者黃旭昇、王鴻國新北市19日電)消防法今天修正通過,新北市政府表示,修法有助於防災展現公權力,督促民眾與業者守法,未來並將在平溪劃設數個施放天燈專區。

新北市消防局長黃德清說,新修訂消防法可取締違規,不似以往只有行政指導權,將有助於展現公權力。

他表示,市府正研擬「新北市火災預防自治條例」草案,除嚴禁業者使用火把、仙女棒等火類道具演出,也將規範老舊社區裝設偵煙設備,希望降低火災發生率、死亡率;特定娛樂場所,也要求業者裝設防火材質隔音棉。

他說,災防條例21日將送法制局法規審議委員會審查,若經市政會議通過,可望5月送請市議會審議。新條例施行後,期待透過行政手段,將公共及居家安全納入規範,加強用火用電、避難及消防安全設備管理。

消防局指出,新北市的酒吧與舞廳屬於比較小型的場所,不似其他縣市的夜店容易聚集青少年,甚至玩火引發危險。新北市列管的40餘家場所已完成稽查,要求不符合規定處所立即改善,以確保消費場所公安。

此外,市府觀光旅遊局長陳國君表示,天燈施放採許可制後,有利於天燈活動的正向發展,依市府規劃,除了平溪,其他行政區都不擬開放天燈施放許可,若有擅放或加掛鞭炮施放者,將可依法裁罰,讓天燈釀災意外減到最低。

他強調,為有效規範,平溪也不是隨處可施放天燈,觀旅局將與消防局及地方人士會商,在菁桐、十分及平溪等老街或鐵道沿線劃設數個天燈施放專區,專案申請全年施放許可,將可營造平溪特殊天燈地方風情,吸引國內外觀光客,促進當地特殊觀光產業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