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4月21日訊】曾在太原機務段擔任機車乘務員的李茂林,因工傷問題得不到解決而上訪,多次遭當局非法綁架,判刑,毒打,當地警務處長劉寶華警告他說:“再上訪就叫你家破人亡”;又一警察警告:“再上訪就把你活埋了。”
我叫李茂林,47歲,80年入太原機務段,擔任機車乘務員 ,85年因工傷問題,單位領導欺上瞞下,擅自為我辦理了退職手續,使我收入大幅度降低舉債度日無法生存,80歲老母親,殘疾哥哥,兩個兒子靠我贍養,無業妻子跟我過著饑寒交迫的日子,至今無棲身之所,段領導不但不給職工解決實際困難,反而多次報復殘害並栽贓陷害,使我終身殘疾服藥,時常發病生不如死。
2000年國家發【10號文件】,年底前糾正986的問題,我們986的受害者開始找上級,得到的答復是:此事純屬謠言。我們拿到國【10號文件】後,上級還是推諉,直到2005年5月太原鐵路局才出臺84號文件,允許我們自願返崗,不及時執行國【10號文件】,對我們造成的侵害不作處理,我們不斷向上反映。
2007年10月他們說我在北京擾亂社會治安,回到太原被拘留10日,11月又動用公安11人用警車強行把我押送茶塢工務段軟禁20日。
2008年1月14日在鐵道部信訪辦,6個截訪人對我強拉硬拽,使我當下胸憋疼痛,喘不上氣來,坐地上緩了很久,到家後胸憋疼痛喘不上氣多次發作,20日我與截訪人員王建樂說:你們把我拉拽的胸部內傷,胸憋疼痛的喘不上氣來。
1月28日再次發作,去鐵路醫院檢查搶救,醫生告知是“心肌梗死”要有心理準備,2月3日我愛人去單位借錢,工會主席管俊挑撥離間,我愛人回到病房說:出院就辦理離婚手續,然後離開了醫院。
我沒錢治病了,去問醫生病情,醫生說;已平穩。我於3日晚出院,2月4日早7點我去太原鐵路信訪辦上訪,截訪人員王建樂和我在信訪辦最裡面沙發上坐著,工會主席管俊進來對我說:你等著一會收拾你。
黨委書記任殿偉進來拉住我的領子把我拽倒,跟著進來幾人拉拽著倒在地上的我,任殿偉,王建樂在我頭的位置站著,我頭被蒙住,幾只大腳猛踢踹我的胸部和身體,我心臟疼痛喘不上氣,信訪辦劉華幫我拿出藥含在舌下。
8點多我被叫到公安處,他們看我身上有一把水果刀,就說我打人了。我說;我被你產打倒在地起不來,我怎麼打人呀?是他們在打我。你們看我身上被踢踹的這麼多腳印,鴨絨大衣也被撕破了。
下午5點多公安拿回我裝藥的塑料袋問我說:是你的嗎 ?我說是。公安從袋子裡拿出一把西瓜刀問我是你的嗎?我說怎麼會有刀了,刀不是我的。他又問我;這幾盒藥是你的嗎 ?我說;是。
我發現詢問筆錄與事實不符,我拒絕簽字,並提出要求去信訪辦拿來監控錄像對證。19點左右他們把我送入拘留所,理由是截訪人員鼻子流血了,拘留我五日,攜帶管制刀具兩把,拘留十日,合並拘留十五日。
在辦理交接時公安讓我看醫院開具的病情診斷報告,上寫 “病情平穩適合羈押”。
2月5日晚我病情發作,被送入太原鐵路醫院搶救,經查心臟大了五公分,部分壞死,三根血管堵塞,2月28日做支架植入手術,3月11日我臥床養病,太原鐵路公安從床上把我押入拘留所執行余期,當晚病發又被送入太原鐵路醫院搶救。
09年8月18日我在公共場所休息,太原鐵路公安處三名身穿制服的人,把我打的滿身黑青,軟組織挫傷,並擡起我扔到馬路上,過往的群眾大罵他們殘暴沒人性。
因為我在當地報案無人管,8月29日我去北京上訪,單位領導就停我兄弟工作,去我兒子部隊阻止我兒子繼續服役報效祖國,
09年8月30日段領導安排人員對我日夜監控達兩月之久,到11月3日才撤了。
10月28日我出門辦事,被監控人員段辦公室主任劉偉阻攔,我不從,劉偉就當著我八十歲老母親的面,打斷我兩根肋骨,打掉我一顆門牙,打壞我一部手機。
09年9月17日,段長張臨學帶領8人北京,花5千元雇傭黑社會把我從北京押回,12月23日在茶塢軟禁我多日,指示截訪人員不給我吃喝,我被逼逃出。
2010年1月15日指使4人在鐵道部大門口邊上把我打昏迷,後送入豐臺醫院搶救。任殿偉說:“愛上哪兒告上哪兒告,球才怕了”並停發我的生活費。
我和我愛人無法生活2月27日又去北京上訪,張臨學再次帶領5人到北京抓我們,3月9日從北京南站把我倆軟禁在北京適中招待所。
我一個“心肌梗死”術後病人,80多個小時只給我吃一頓飯,3月13日我倆餓的受不了去吃飯,被押送茶塢繼續軟禁,3月15日兩會剛閉幕,下午單位看守人員就悄悄撤離,我倆無奈再次進京。
3月18日又被押送茶塢軟禁,3月26日單位看守人員把我倆送出大門,看著我倆坐上進京客車,返身和副書記杜希林坐單位汽車回太原,3月30日在鐵道部大門前的人行道上,截訪人毛瑞平帶人擡起我,四肢頭朝下的猛摔,我當場昏迷,我愛人被打的肋骨骨折。
4月1日毛瑞平又領人把我與我愛人強行分開,搶走我結婚金戒指一枚8.6克,撕破皮衣、皮鞋,強行押送我們到茶塢軟禁,導致我在押送途中“心肌梗死”病發,他們看我病的不行,吐了一車,全部下車離去,把我扔在嘔吐物上,我緩過來後把為虎作倀的警車玻璃打碎兩塊。
到軟禁我倆的房間後,茶塢公安張所和另一公安進房,我問誰報的案,張說:“沒人報案,我倆只是過來訓誡一下”我說:“正好我要報案,截訪人員搶走了我結婚戒指8.6克,撕破我的皮衣、皮鞋,你看戴了多年戒指印很明顯,還有他們搶我戒指時劃破了我的皮膚的。”
4月2日下午,我病情加重,毛瑞平叫120送入北京安貞醫院搶救。4月5日公安處說:“皮衣、皮鞋都能看到賠你1500元,金戒指看不到賠不了,再說你還打碎我們玻璃”我說:“我賠你玻璃。”下午我倆回到太原,我病的臥床不起。
5月8日下午3點多,太原鐵路公安和大同鐵路公安強行從床上把我帶走,在太原鐵路公安處,晚上我心臟病發,口含五次消心痛,過了很久,公安拉我去省二院檢查,做心電圖時醫生說:“下壁陳舊性心梗術後,上壁不太好堵了”。又一個醫生問我:“你難受時候吃藥了嗎?”我說吃了。
公安把我拉到門外,當夜我被送到山西省看守所,被拘留了五日,看守所不收,我又被拉回公安處,劉寶華警告我說:“再上訪就叫你家破人亡”;又有公安警告我:“再上訪就把你活埋了。”他們又聯系鐵路看守所,鐵路看守所也不收。
4月9日早上他們把我拉到大同市看守所,大同市看守所也不收,我心臟病發,倒在警車裡口含消心痛4次,晚上他們把我送到大同市鐵路看守所,把我和四名留所勞改人員關押在一起,關押期間我又犯病多次。
12日早因病提前解除拘留,下午回到太原病發,去省二院檢查醫生要求住院治療。
從2010年2月停發我工資至今,本單位病故老職工的遺孀,我八十歲的老母親,殘疾哥哥,失業的大兒子,上大學的二兒子,無業妻子,必須吃藥的我,我們一家六口人,已無法生存,二兒子因無法負擔大學費用也將失學,我因無錢買藥,身體越來越差。
中共(黨)的天下,這麼多黑社會性質的段領導,這是把人往死裡逼呀!
李茂林 身份證號碼:140103196405272710
2010年6月22日
我叫李茂林,47歲,80年入太原機務段,擔任機車乘務員 ,85年因工傷問題,單位領導欺上瞞下,擅自為我辦理了退職手續,使我收入大幅度降低舉債度日無法生存,80歲老母親,殘疾哥哥,兩個兒子靠我贍養,無業妻子跟我過著饑寒交迫的日子,至今無棲身之所,段領導不但不給職工解決實際困難,反而多次報復殘害並栽贓陷害,使我終身殘疾服藥,時常發病生不如死。
2000年國家發【10號文件】,年底前糾正986的問題,我們986的受害者開始找上級,得到的答復是:此事純屬謠言。我們拿到國【10號文件】後,上級還是推諉,直到2005年5月太原鐵路局才出臺84號文件,允許我們自願返崗,不及時執行國【10號文件】,對我們造成的侵害不作處理,我們不斷向上反映。
2007年10月他們說我在北京擾亂社會治安,回到太原被拘留10日,11月又動用公安11人用警車強行把我押送茶塢工務段軟禁20日。
2008年1月14日在鐵道部信訪辦,6個截訪人對我強拉硬拽,使我當下胸憋疼痛,喘不上氣來,坐地上緩了很久,到家後胸憋疼痛喘不上氣多次發作,20日我與截訪人員王建樂說:你們把我拉拽的胸部內傷,胸憋疼痛的喘不上氣來。
1月28日再次發作,去鐵路醫院檢查搶救,醫生告知是“心肌梗死”要有心理準備,2月3日我愛人去單位借錢,工會主席管俊挑撥離間,我愛人回到病房說:出院就辦理離婚手續,然後離開了醫院。
我沒錢治病了,去問醫生病情,醫生說;已平穩。我於3日晚出院,2月4日早7點我去太原鐵路信訪辦上訪,截訪人員王建樂和我在信訪辦最裡面沙發上坐著,工會主席管俊進來對我說:你等著一會收拾你。
黨委書記任殿偉進來拉住我的領子把我拽倒,跟著進來幾人拉拽著倒在地上的我,任殿偉,王建樂在我頭的位置站著,我頭被蒙住,幾只大腳猛踢踹我的胸部和身體,我心臟疼痛喘不上氣,信訪辦劉華幫我拿出藥含在舌下。
8點多我被叫到公安處,他們看我身上有一把水果刀,就說我打人了。我說;我被你產打倒在地起不來,我怎麼打人呀?是他們在打我。你們看我身上被踢踹的這麼多腳印,鴨絨大衣也被撕破了。
下午5點多公安拿回我裝藥的塑料袋問我說:是你的嗎 ?我說是。公安從袋子裡拿出一把西瓜刀問我是你的嗎?我說怎麼會有刀了,刀不是我的。他又問我;這幾盒藥是你的嗎 ?我說;是。
我發現詢問筆錄與事實不符,我拒絕簽字,並提出要求去信訪辦拿來監控錄像對證。19點左右他們把我送入拘留所,理由是截訪人員鼻子流血了,拘留我五日,攜帶管制刀具兩把,拘留十日,合並拘留十五日。
在辦理交接時公安讓我看醫院開具的病情診斷報告,上寫 “病情平穩適合羈押”。
2月5日晚我病情發作,被送入太原鐵路醫院搶救,經查心臟大了五公分,部分壞死,三根血管堵塞,2月28日做支架植入手術,3月11日我臥床養病,太原鐵路公安從床上把我押入拘留所執行余期,當晚病發又被送入太原鐵路醫院搶救。
09年8月18日我在公共場所休息,太原鐵路公安處三名身穿制服的人,把我打的滿身黑青,軟組織挫傷,並擡起我扔到馬路上,過往的群眾大罵他們殘暴沒人性。
因為我在當地報案無人管,8月29日我去北京上訪,單位領導就停我兄弟工作,去我兒子部隊阻止我兒子繼續服役報效祖國,
09年8月30日段領導安排人員對我日夜監控達兩月之久,到11月3日才撤了。
10月28日我出門辦事,被監控人員段辦公室主任劉偉阻攔,我不從,劉偉就當著我八十歲老母親的面,打斷我兩根肋骨,打掉我一顆門牙,打壞我一部手機。
09年9月17日,段長張臨學帶領8人北京,花5千元雇傭黑社會把我從北京押回,12月23日在茶塢軟禁我多日,指示截訪人員不給我吃喝,我被逼逃出。
2010年1月15日指使4人在鐵道部大門口邊上把我打昏迷,後送入豐臺醫院搶救。任殿偉說:“愛上哪兒告上哪兒告,球才怕了”並停發我的生活費。
我和我愛人無法生活2月27日又去北京上訪,張臨學再次帶領5人到北京抓我們,3月9日從北京南站把我倆軟禁在北京適中招待所。
我一個“心肌梗死”術後病人,80多個小時只給我吃一頓飯,3月13日我倆餓的受不了去吃飯,被押送茶塢繼續軟禁,3月15日兩會剛閉幕,下午單位看守人員就悄悄撤離,我倆無奈再次進京。
3月18日又被押送茶塢軟禁,3月26日單位看守人員把我倆送出大門,看著我倆坐上進京客車,返身和副書記杜希林坐單位汽車回太原,3月30日在鐵道部大門前的人行道上,截訪人毛瑞平帶人擡起我,四肢頭朝下的猛摔,我當場昏迷,我愛人被打的肋骨骨折。
4月1日毛瑞平又領人把我與我愛人強行分開,搶走我結婚金戒指一枚8.6克,撕破皮衣、皮鞋,強行押送我們到茶塢軟禁,導致我在押送途中“心肌梗死”病發,他們看我病的不行,吐了一車,全部下車離去,把我扔在嘔吐物上,我緩過來後把為虎作倀的警車玻璃打碎兩塊。
到軟禁我倆的房間後,茶塢公安張所和另一公安進房,我問誰報的案,張說:“沒人報案,我倆只是過來訓誡一下”我說:“正好我要報案,截訪人員搶走了我結婚戒指8.6克,撕破我的皮衣、皮鞋,你看戴了多年戒指印很明顯,還有他們搶我戒指時劃破了我的皮膚的。”
4月2日下午,我病情加重,毛瑞平叫120送入北京安貞醫院搶救。4月5日公安處說:“皮衣、皮鞋都能看到賠你1500元,金戒指看不到賠不了,再說你還打碎我們玻璃”我說:“我賠你玻璃。”下午我倆回到太原,我病的臥床不起。
5月8日下午3點多,太原鐵路公安和大同鐵路公安強行從床上把我帶走,在太原鐵路公安處,晚上我心臟病發,口含五次消心痛,過了很久,公安拉我去省二院檢查,做心電圖時醫生說:“下壁陳舊性心梗術後,上壁不太好堵了”。又一個醫生問我:“你難受時候吃藥了嗎?”我說吃了。
公安把我拉到門外,當夜我被送到山西省看守所,被拘留了五日,看守所不收,我又被拉回公安處,劉寶華警告我說:“再上訪就叫你家破人亡”;又有公安警告我:“再上訪就把你活埋了。”他們又聯系鐵路看守所,鐵路看守所也不收。
4月9日早上他們把我拉到大同市看守所,大同市看守所也不收,我心臟病發,倒在警車裡口含消心痛4次,晚上他們把我送到大同市鐵路看守所,把我和四名留所勞改人員關押在一起,關押期間我又犯病多次。
12日早因病提前解除拘留,下午回到太原病發,去省二院檢查醫生要求住院治療。
從2010年2月停發我工資至今,本單位病故老職工的遺孀,我八十歲的老母親,殘疾哥哥,失業的大兒子,上大學的二兒子,無業妻子,必須吃藥的我,我們一家六口人,已無法生存,二兒子因無法負擔大學費用也將失學,我因無錢買藥,身體越來越差。
中共(黨)的天下,這麼多黑社會性質的段領導,這是把人往死裡逼呀!
李茂林 身份證號碼:140103196405272710
201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