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4月22日訊】(中央社記者林思宇台北22日電)針對近期日本發生強震、核災及利比亞發生戰亂,教育部今天發布「協助因國外天災或戰亂因素返臺學生入學安置方案」,輔導這些學生返台就學,5月20日以前須提出申請。
教育部在3月22日時,請各大學校院協助學生,以隨班附讀方式至國內大學修讀推廣教育學分,考量天災或戰亂屬不可抗力因素,且有部分學生因學校所屬地區受災嚴重,影響後續學習。
教育部說,台灣學生在國外就學地區發生天災或戰亂,經外交部認定國民不宜前往,並將此地區旅遊警示燈號列為「紅色警示」,可以直接向教育部提出申請,經過個案審查,轉入學士班接續學業,或升讀學士班、碩士班、博士班。
教育部表示,學生提出申請後,經教育部資格審查符合,申請文件將隨即送至相關大學校院,以筆試、口試、面試或書面審查等方式進行個案審查,再由學校將審查結果回報教育部後,依學生志願序,以外加名額核定分發。
教育部說,受理期限為5月20日前,預定6月中旬公告分發結果。
教育部表示,外加名額以各系所原核定招生總名額外加1% 為原則;每名學生申請校系數以3校系(含)為限,並填寫就讀優先志願序。申請學士班限師資培育、醫學、中醫及牙醫以外其他學系。
教育部在3月22日時,請各大學校院協助學生,以隨班附讀方式至國內大學修讀推廣教育學分,考量天災或戰亂屬不可抗力因素,且有部分學生因學校所屬地區受災嚴重,影響後續學習。
教育部說,台灣學生在國外就學地區發生天災或戰亂,經外交部認定國民不宜前往,並將此地區旅遊警示燈號列為「紅色警示」,可以直接向教育部提出申請,經過個案審查,轉入學士班接續學業,或升讀學士班、碩士班、博士班。
教育部表示,學生提出申請後,經教育部資格審查符合,申請文件將隨即送至相關大學校院,以筆試、口試、面試或書面審查等方式進行個案審查,再由學校將審查結果回報教育部後,依學生志願序,以外加名額核定分發。
教育部說,受理期限為5月20日前,預定6月中旬公告分發結果。
教育部表示,外加名額以各系所原核定招生總名額外加1% 為原則;每名學生申請校系數以3校系(含)為限,並填寫就讀優先志願序。申請學士班限師資培育、醫學、中醫及牙醫以外其他學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