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玉潔拷問:我的人權在哪裡

【新唐人2011年5月4日訊】十堰市農科院幹部劉玉潔拷問:湖北省十堰市物價局喻成斌--我的人權在哪裡?

2002年7月1日湖北省十堰市物價局幹部喻成斌和原副局長楊朝國,茅箭區五堰街辦濱河社區居委會主任汪業芳相互勾結,惡意串通,給十堰茅箭法院出示偽證,誣陷在市農科院工作的妻子劉玉潔“下落不明”提出離婚。

十堰茅箭法院承辦法官陳良計、許超英、何新、借用的書記員陳公權,受理案件後,違反法律程序,徇情枉法,虛設合議庭,編制虛假法律文書,僅用五個月時間結案,判決長達10年時間不按法律規定給被告劉玉潔送達離婚判決書。

十堰茅箭法院(2002)茅燕民初字第338號民事判斷決書違反了國家法律,剝奪了劉玉潔離婚自由的基本人身權力,更為殘酷地是法院的一紙枉法判決書把劉玉潔再婚的權力全部剝奪!

十堰市物價局幹部喻成斌公權私用,扛著物價局的招牌,拿著十堰茅箭法院(2002)茅燕民初字第338號判決書。

2004年3月娶回了第二任老婆朱誌風,時隔半年利用暴力將朱誌風趕出家門。新年期間竟厚顏無恥地找到前妻劉玉潔將離婚和再婚的真相隱瞞不談,誘騙前妻劉玉潔回家安度晚年,並發誓決不會再實施家庭暴力,一定好好善待前妻劉玉潔過好晚年生活。

2006年5月劉玉潔看在即將成家立業的兒子份上,忍受各種羞辱滿足了喻成斌的要求。喻成斌突然提出讓劉玉潔和他重新登記結婚,讓劉玉潔感到迷惑,於是開始入手查清喻成斌和劉玉潔離婚的內幕,當他們公權私用,徇情枉法的醜惡行徑暴露之後,喻成斌和禍國殃民的法官何新喪心病狂的掩蓋枉法事實真相。

2006年12月21日又給喻成斌出示法律文書生效通知書,同日到十堰市房管局將夫妻共同享有的房改房作離婚產業全部過戶給喻成斌。從此,劉玉潔徹底淪落到無家可歸的悲慘晚年,在十堰市兩級法院法律無助的情況下,踏上了進京上訪的不歸路!

2010年11月1日全國人口普查時劉玉潔才發現,2008年6月2日喻成斌又拿著(2002)茅燕民初字第338號判決書,在物價局的幫助下又擅自將劉玉潔的戶口從原戶藉遷移到朝陽中路3號車城客棧的經營場所。

年過半百的女人劉玉潔在這5年艱辛的上訪路上,身背兩代人的冤情,從湖北到海南到北京,從北京到湖北到海南顛簸流離和精神異常的兒子漂泊度日,卻沒有喚醒任何一個大小官員和法官的良知!而喻成斌在茅箭法院的枉法行為保護下,扛著物價局的牌子,砸倒了十堰市茅箭區公檢法,忽悠了十堰市房管局。心安理得地侵占著前妻劉玉潔的房產,盡情的玩著娶老婆離婚,再娶老婆再離婚的遊戲,最近又和柳林小學一女教師再婚。

而劉玉潔流落街頭,十堰市兩級法院賤踏法律尊嚴,活生生剝奪了劉玉潔財產享有權,戶藉轉移知情權、再婚權,在各級法院門口唱著冤曲,尋找一個自己應該享有的最基本的人身權力,卻累遭法院敗訴!這是一起權比法大、群體性瀆職侵權的典型案例!敬請廣大市民關註!司法腐敗不除,民無安寧之日!


十堰市農科院幹部 劉玉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