橫河:誰來包容和捍衛異質思維

2011年05月05日時政評論
【新唐人2011年5月6日訊】4月28日人民日報發表了一篇評論部文章,今天我們就來討論一下這篇文章。這篇文章說的是對「異質思維」要有包容心,僅僅看這個題目就讓人大跌眼鏡。有人說有20年沒有看到人民日報有這樣的文章了。文章在國內很多媒體都轉載了。轉載的絕大多數的題目叫「執政者當以包容心對待『異質思維』」;不過在人民網上面看到的題目是「關注社會心態、以包容心對待『異質思維』」。至少在人民網上面,這篇評論部的文章並沒有在題目上直指執政者,也就是說它是沒有主語的。在內容裡面有。通篇文章和題目一樣,在這個內容裡面除了個別地方以外,整篇文章都沒有主語。也就是說這篇文章裡面所描述的各種情況,都不知道是對誰說的,讓誰這麼做。

這裡面其實是大有講究的,人民日報這篇「包容心」的文章,它是以什麼身份在說話。網上有很多評論,包括一些非常專業的政治評論都說人民日報的評論部,一定是有重要的背景在寫這篇文章。重要的背景但是為什麼又讓評論部來寫這篇文章,而且沒有註明這是一篇什麼性質的文章。我認為它還有一種可能性,就是放一些風聲或者放一些煙霧出去,而不註明不署名的話,不必要負太大的責任,這是另外一種可能性。

人民日報是一個黨報,或者更準確的說,是中共中央的機關報。如果說人民日報發社論了,當然它至少是政治局一級或者是政治局常委一級統一決定後才寫出來的產物。以前代表中共中央聲音的都是以社論的形式發表的,在文革當中它是並起來的。我們看到最多的是兩報一刊社論:人民日報、解放軍報和紅旗雜誌這兩報一刊。在文革當中如果不是政治局的東西,在文革當中有重要作用,但是不一定是代表毛澤東本人的,比較著名的筆名就有像梁效,就是表示北京的兩校:北大和清華,叫兩校。很多年人民日報不出社論的。起最重要的作用的,能夠被人們記得的是1989年4月26日的社論,那是開殺戒的信號。

那麼另外一個人民日報寫的東西,約定成俗的比較重要的筆名,是人民日報特約評論員。這個是在文革結束以後,還沒有正式改革開放的時候開始使用的。最早的時候,用來打擊華國鋒的兩個凡是的一個真理標準的討論,就是中央黨校寫的,而以光明日報特約評論員的名義發表的。當然在這之前,也有人民日報特約評論員發表過文章。特約評論員基本上是文革結束以後才開始興旺起來的。在迫害法輪功的時候,這個名字用的是最多的。

這篇人民日報關於包容心的文章,它既不是社論,也不是特約評論員。而是評論部發表的一篇文章,發在這個人民日報的第14版輿論版的重要部分,佔了一半版面。當然肯定的說不會是人民日報評論部就敢於自做主張去寫這麼一篇東西,但肯定也不是政治局決定說要包容不同意見,就政治局做這麼一個決定人民日報評論部發一篇放在第14版文章都不可能的。所以有這麼幾種可能性,一種它確實代表了黨內高層某一派,或者是某些人或者甚至某個人意見。這個有點類似於當時真理標準的討論,但是這個勢頭遠遠比不上當年的鄧小平和胡耀邦。

另一種可能,就是畫個餅給大家充飢。但是畫餅的又不想讓大家太當真了,這個可能性也是很大的。

和異質思維相對的是什麼

我們首先來看一下關於文章裡面提到的「異質思維」的問題。這個提法本來就不是很多見,常規的在中國大陸的用法叫做「不同觀點」,大概意思我想是差不多。那麼「異質思維」當然指的,所謂「異質」,那就是和正統的相對立的或者不屬於正統的。「思維」在這裡可能主要指的還是意識形態方面,就是說和正統的意識形態不同的觀點。這裡就有幾個問題值得提出來討論的,一個就是什麼是正統的思維,什麼是正統的意識形態。

當然正統的意識形態就是中共的意識形態,這點我想沒有人會否認。但是問題是,中共給自己規定的正統的思維,從馬列到毛澤東的繼續革命,再到鄧小平的白貓黑貓「四項基本原則」,到江澤民的「三講」、「三代表」,再到現在的與時俱進、科學發展觀,他們互相之間都可以被認為是異質思維。就是它沒有一個能夠一貫的、前後一致的思維方式、意識形態。互相之間都是有矛盾,甚至都是互相否定的。互相都可以被認為是異質思維。那麼人民日報指的異質思維是相對於中共的哪一個階段,或者中共的哪一種理論體系而言的?這裡面是一個很大的問題。

第二個是中共實際上現在它連意識形態都沒有。以前曾經說過,就是穩定壓倒一切,現在連這個口號都沒有了。即使是穩定壓倒一切的話,它可以是種觀點也可以是種思維,但是它不能成為一個意識形態。我們講了,它這裡講了異質思維實際上指的是在意識形態上面。而穩定壓倒一切它本身不能夠屬於一種系統的思維方式,它只能說是一個應急的技術性的措施。因此對於穩定是壓倒一切這樣的口號,它實際上是沒有異質思維的。為什麼它要起一個新的名詞叫做異質思維,很可能就是為了來適應哪一個領導,哪一天一拍腦袋冒出一句話來,它既不是理論也不成體系,但是可以把它歸到思維的範圍之內。也就是說它的靈活性就非常大了。

但是這個問題就來了,就是誰來界定異質思維,誰給異質思維下定義?誰能決定某一個人說出來的一個觀點、一個思維屬於異質思維?當然你現在就是拿毛澤東語錄拿到街上去念,人家說不定也把你抓起來。就像前幾天有一個報導,說是有一個農民到處在跟別人講這個權利,後來警察把他抓起來。抓起來他說,我講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警察也不知道憲法是什麼,拿憲法一對,真的是他就把憲法複印了發給大家。

在這裡就是誰來定什麼是異質思維。有兩種可能性,就是兩個極端的可能性。一個是由中央黨校的筆桿子他們來定;還有一個是由大字都不識幾個的國保警察來定。誰來定?現在至少在中國,顯然是由自己都不認得幾個字的那些國保警察們在定什麼是異質思維。所以這裡並沒有意識形態上的差別,而僅僅就是具體執行的人想怎麼抓你就怎麼抓你。

第三個問題就是異質思維,它的性質是思維,沒有行動的思維,或者是沒有行動的言論,他都應該受到憲法保護的,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自己規定是有言論自由的。如果說像人民日報這篇文章說的,需要容忍的話,那就說明現在是不容忍這種思想。是誰在不容忍思想?如果是不同觀點之間,民間不同觀點之間的不容忍,那麼最嚴重的無非也就是名譽傷害。只有在權力介入的情況下,才會造成生命、自由和發表言論的權利這種質實性的損害。而這種權力的介入它是違反中國的憲法,違反中國的法律的,對於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應該是由法律來制裁,怎麼好像倒過來了,對於公開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去要求他有包容心,這個提法也是很奇怪的。

因為對於思想言論的自由方面,從當局來看的話,不應該是包容和不包容的問題,而是根本它就沒有權利管的問題,當局是沒有權利管人家的思想言論的。既然讓執政者有包容心,當然他也就可以沒有包容心,就說如果你要求他有包容心,他當然也就可以沒有包容心,決定權只要在執政者手裡,決定他需不需要,或者給不給你包容心,只要決定權還在執政者手裡,那一切都是廢話。

包容心曾經存在過嗎

我們現在再來看一下,在今天的中國是誰沒有包容心?這篇文章引用了毛澤東的一句話:「讓人講話,天不會塌下來」,也引用了鄧小平的一句話,說是「七嘴八舌並不可怕,最可怕的是鴉雀無聲」,還有引了一個沒有說名字的中央領導,應該是現在的中央領導,說「創造條件讓人民批評、監督政府」。

當然,這麼提也許是想把包容心找到一個理論上的依據,但是中共對不同意見的歷來都是格殺勿論的,這是一個人人都知道的事實。從延安殺王實味,到57年反右的時候「引蛇出洞」的「陽謀」,再到今天對艾未未和其他很多維權律師去玩失蹤,這個中共的體制是一脈相承的,這是中共的主流。當然這個歷史發展過程當中,可能有極短的時間有個別領導人由於個人的原因他會有一點包容心,但是那不屬於中共的政策,他不會長久,而且隨著這個人被搞下台,很短暫的容忍也就消失了,而這種人被搞下台的機會是很大的,其實我們大家在過去幾十年都看到過。

有意思的是什麼呢?文章居然還舉了兩個例子來說明執政者沒有包容心的危害,一個例子是「彭水詩案」,一個是「靈寶帖案」。「彭水詩案」是四川彭水縣當局把一個寫詩來批評當局的公務員叫秦中飛,把他給抓了;後者是河南靈寶市公安局把遠在上海發帖揭發當地違法征地的王帥抓起來了,跨省抓捕就是那時候開始出名的。

這兩個案子它相同的地方都是縣級,就是被揭出來被征處了的,都是縣一級的官員,而且都在輿論的壓力下裝模作樣的做過處理了。問題是這兩個案子之所以能夠成為案子,是因為共產黨的統治機制使得地方當局能夠對言論治罪。你像彭水縣,它是縣政法委書記組織公檢法聯合辦案把秦中飛抓起來的,所以它是有這個機制能夠這樣做。

其實真正要說到因言治罪的話,我們根本就不用看歷史,也不用看這麼小的縣級官員,中央級現在的大案就有不少。最大的、時間最長的是高智晟律師,最近的有維權律師江天勇、滕彪、唐吉田被失蹤,現在陸續又釋放了。而就在滕彪律師被當局失蹤70天以後回家的當天,另外一位維權律師李方平又被失蹤了。這些案件現在就在發生。還有一個引起全世界抗議的艾未未失蹤案。從法律角度對家屬來說,他仍然處於失蹤狀態,不是說外交部發言人說了話,《人民日報》或者是新華社發了文章了他就不是失蹤了,他照樣是失蹤,從法律角度上來說。

這些案子要麼《人民日報》不願意碰,要就是不敢碰,無論是它不願意碰還是不敢碰,都說明連被認為有重大背景的《人民日報》評論部寫文章都要迴避現實,你還能指望這樣的文章能有什麼意義呢?

其實這個本來就不是包容心的問題,而是一個不受監督的「絕對權力」的問題。你看在美國,輿論媒體、民眾起來質疑總統,連白宮都得把總統的出生證拿出來,來證明總統是出生在美國的,生來就是美國公民的。在一個真正正常的社會裡面,民眾是有權利去質疑執政者的,而執政者是有義務來解釋清楚這個質疑的。而在中國,連一個縣公安局都能夠跨省追捕一個僅僅是發表了使當局某個人不高興的言論。所以這是不能比較的,這根本就不是一個包容心的問題。你不能指望說所有縣一級的官員,縣一級像公安局這樣的官員在中國有多少?縣就有3千個縣,你想想看,公安局長這一級的官員加起來好幾萬啊!隨隨便便就能跨省追捕人。

對包容設置的苛刻條件

我們再看一下,就是說包容在這裡它的條件,這篇文章裡面提到的包容的條件實際上是非常苛刻的。怎麼個苛刻法?在文章裡有這麼一句話,叫做「批評或許有對有錯,甚至不乏各種偏激聲音,但只要出於善意,沒有違反法律法規,沒有損害公序良俗,就應該以包容的心態對待,而不能主觀的歸之為『對著干』。」

問題在這裡,批評就是批評,批評的事實本身是最重要的,它和善意不善意沒有關係,因為善意在這裡是被批評者的主觀感覺。《人民日報》這些話都是講給執政者聽的,當權者聽的,而批評的正是批評這些人,所以是否是善意,它是出自被批評者的主觀感覺的。那麼在中國有哪一位領導者、哪一位官員是把批評看成善意的,不把批評看成惡意的呢?可能都找不到!

如果說批評必須出於善意,那麼對於當局者來說,能夠把批評他的人說成是惡意,然後隨便地就玩失蹤,有什麼不同?就說這篇文章給人的感覺,它想建立起來的一套方法、一個狀態,和現在實際的狀態有什麼區別呢?如果說批評不是善意的,或者被批評者認為他不是善意的,就不要用包容心對待,那和現在情況有什麼不一樣?對於法律,現在已經與時俱進到了有「誹謗政府罪」的這種情況了,有哪一種批評能夠逃出這種法律呢?或者這種法律解釋?

至於說「公序良俗」,有人到網路上去查了,說是「公共秩序」和「善良風俗」的簡稱。在中國所謂的「公序」就是指社會一般利益,包括國家利益、社會經濟秩序和社會公共利益;而「良俗」包括中國現行法上所稱的社會公德、商業道德和社會良好風尚。這個範圍之廣,界定之模糊,足以把絕大多數提出批評意見的人劃到損害公序良俗的範圍之內去。

歸根結柢,所有這些判斷標準和判斷的權力都掌握在被批評的當局這一方,這才是問題的要害。這些輔助的說明,實際上就把這個包容定在一個非常非常苛刻的條件裡面,也就是說事實上任何批評都可以不被包容。

誰來捍衛誰的說話權利

現在我們再來看一下誰來捍衛誰的說話權利,這個文章自己把他當作重點提出來,而且是大家討論的最熱烈的一段,這個是誰都在討論很熱烈,不管是支持者還是反對者。那麼是那一句話呢?這句話是:我不同意你的看法,但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這是一種胸懷,更是一種自信。

這句話我認為第一是引用錯誤,第二是根本談不上什麼胸懷和自信。先看這句話的來歷和含義,一般傳說是法國的伏爾泰說的,但這個說法已經基本證實是不確切的,最早提出這句名言的是英國女作家霍爾,她在1906年出版了一本書,書的名字叫伏爾泰之友,在這本書裡面她首次使用這句話。這個霍爾後來自己明確表示是她去歸納了伏爾泰的思想,她的依據就是這裡頭伏爾泰的意見,叫做愛爾維修事件。愛爾維修是一個百科全書派的哲學家,他寫了一本書叫《論精神》,伏爾泰非常不喜歡這本書,覺得他這本書寫的很糟糕,但是這本書出來以後受到了教會和當局的攻擊,伏爾泰又去為他辯護。

所以霍爾,就寫伏爾泰之友這本書的作者,她在評論這件事情的時候就說了這麼一句話,說是「我不同意你的說法,但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從此變成了他的一貫態度」,就講成了伏爾泰的一貫態度。這句話本來實際上是作者自己的評語,但是因為她把前面這一段加上了引號,這樣讀者就認為是霍爾去引用了伏爾泰本人的話,當然霍爾自己承認是她誤將這句話放在引號裡面導致讀者誤解的。

我們現在實際上要看的並不是這句話究竟是伏爾泰寫的還是霍爾寫的,因為這句話的起源和他說這句話的時候周圍的前因後果的環境,他所代表的意思是非常清楚的,也就說是在一個作家的書被教會和當局攻擊的時候,另一個不喜歡這個作者或者不喜歡這本書的人卻要為他去辯護,為他說話的權利辯護,為他寫書的觀點權利辯護。

實際上就說這個人要去捍衛的是一個被侵犯了的被剝奪說話的權利,而剝奪他權利的是統治當局或者有權勢力量,在這裡是教會,需要捍衛的是一個弱者權利,需要面對的是權力,這是有風險的,正因為有風險才需要誓死捍衛,就說我為了捍衛,不惜犧牲生命去捍衛他。

我們現在可以看出來人民日報在這個問題上的錯誤。很清楚不管人民日報這篇文章的後台是誰,他在這篇文章寫的主語應該是執行者,就說這篇文章應該是讓執行者這樣做的。大到中共中央、小到地方的九品芝麻官,如果說他們是捍衛別人說話權利的人,就像人民日報這篇文章一樣的就讓他們去捍衛別人說話權利的話,誰是剝奪別人說話權利的人呢?就是他們要去捍衛的是被誰剝奪權利呢?如果是官員去捍衛別人說話權利,官員是操縱生殺大權的,誰能致於他死地呢?需要他去誓死捍衛的,難道是唐吉訶德所面對的風車嗎?

因為在中國,執政者是剝奪人民說話權利的主體,就是對他們而言的話,根本就不是捍衛誰的權利的問題,而是不要去侵犯不要去剝奪別人說話權利的問題。就是在這裡實際上對於執政者來說,對於批評意見也許他們最好的對待最應該的態度是不作為,什麼也不做比做任何事情都好,而且也簡單的多,就是不作為,就是讓人家說話讓人家批評。所以他根本用不著冒著生命危險去捍衛什麼人的權利,就跟改革開放一樣的,鬆綁,我不綁你了就可以了。

聯想到文章發表的當天,溫家寶會見香港知名人士吳康明,後來吳康明引述溫家寶形容中國目前有二股勢力令人不肯說真話,一股是封建殘餘,另一股是文化大革命的遺毒,說這二種勢力影響有些人不肯講真話,只肯講大話講套話。

實際上情況是什麼呢?我們剛才講了不讓人說話剝奪人說話權利的是執政者,那麼在中國為什麼有些人不肯講真話,是因為講真話要坐牢,要受酷刑,要被轉化,甚至要丟命。能把人送進牢房折磨,在今天根本就不是什麼封建殘餘,而是真正的共產黨員和黨的官員。

至於說文革的遺毒,文革不是孤立的,文革之前就反右、四清,文革之後有六四天安門屠殺和迫害法輪功,都是不許人講真話,所以不讓人講真話和中共的統治是一脈相承的。迫害法輪功其中最主要的一點就是因為法輪功講真話。中共中央宣傳部設在那裡幹什麼用的?他們的工作就是講假話,還有不准別人講真話,這是中共今天的主流,它不是什麼殘餘也不是什麼遺毒。好,謝謝大家。

──轉自[希望之聲]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