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珂瑪:致中國殘聯致領導公開信

【新唐人2011年6月21日訊】我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一個殘疾公民,向自己的父母官—中國殘聯領導,提出我的請求:首先,請關注我和我母親的冤案

尊敬的中國殘聯領導:

我是上海二級肢體重殘公民王扣瑪,殘疾證號碼:31010119540717245142,自2007年10月11日,我母親滕金娣,因住宅被強遷而上訪,後被當地上海市閘北區北站街道陳平一夥貪官污吏非法關押浴室88天致死,時年85歲。

(圖片:自願者提供)


為人之子,老母八旬以上,被無端關押致死,我逐級上訪,竟被打擊報復,截贓陷害,判刑一年六個月。

目前,我母親被非法關押致死,至今尚無人關注。我多方投訴無門,我被冤屈入獄被迫害致二級肢體重殘,亦無人關心。我,現年58歲,殘疾之軀,孤獨一身,餘生如何度過,不得而知。

—,為母親的冤屈希望政府部門能在法律的框架下,給予關注﹔二,依法為母申冤卻被莫須有罪名判入獄一年半。望能在殘聯的關注下,督促地方法院予於重新調查審理。三,為因前因,生活無著,孤寡一身,衣食住行,油鹽醬醋,本已十分艱難且身帶二級肢體重殘,現又尾骨骨折,錯位。高血壓三期,腦梗。頸椎彎曲,腰椎盤凸出,雙膝骨刺,胃竇炎十二指潰瘍脫垂症。最近上海殘聯在2011年4月25日組織我們體檢時,我又被查出眼底2級動脈硬化,視力模糊、慢性咽喉炎、脂肪肝、右腎襄腫、尿紅細胞+。病情時常復發,無錢醫治,不能自理。多方求助。我責任單位和所在街道,區政府又根本不予關注。漫漫餘生,何以為靠。

母親被非法關押致死,我被莫須有之罪名入獄,嚐可通過法律途徑,依律而行。然而我目前的生活狀況,卻是不由我充容等待。我,上蒼給我生命,且不論,和諧社會,民生至上,可我為水、電、煤而躲藏。最近我由於沒錢支付水、電、煤,催帳單都發過來了,2011年6月3日滬西供電所停電通知單也來了,我馬上就要面臨停電的黑暗生活了。怎麼辦?

無奈之下,我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一個殘疾公民,向自己的父母官—中國殘聯領導,提出我的請求:首先,請關注我和我母親的冤案,地方保護主義,已經使我們黨和國家政令不能下達,為維護他們的非法利益,他們甚麼事都能做得出。第二,作為一個中國公民的基本生存權利,目前我尚未得到保障,殘疾之身軀總不能四處漂泊。

穩定壓倒一切,我衷心地希望我們的國家持續發展,長城永固,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在不斷糾正錯誤中逐漸發展。百姓的事從個體來說是小事,從國家來說那是大事。望殘聯領導對上海一介草民予於關注,解決一個草民的問題。也許不是以改變中國的狀況,但是和諧社會,正因為依法而行,以人為本,才使我們的江山永固。

所以,我懇請殘聯領導,在百忙之中能關注我家的冤案,也再次懇求能關注我的生存。

此致!

一個重殘病人 王扣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