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廟爭議 國際法庭促泰柬撤軍

2011年07月18日國際
【新唐人2011年7月18日訊】(中央社記者林憬屏曼谷18日專電)國際法庭今天決議,將對1962年泰柬邊界普裡維希神廟的判決進一步解釋,在解釋裁決出來之前,泰國與柬埔寨必須從普裡維希神廟爭議土地撤軍,以減少邊界衝突。

國際法庭以11票對5票通過臨時措施,爭議地區被指定為臨時非軍事區,泰柬兩國必須撤軍,並與東南亞國家協會(ASEAN)合作,讓觀察員進入邊界地區。

國際法庭要求泰柬必須遵守臨時措施,直到1962年的判決作出解釋。

柬埔寨4月28日曾向國際法庭提出上訴,要求法庭解釋1962年神廟判給柬埔寨的裁決。當時的判決只將神廟判給柬埔寨,但周圍4.6公裡土地未作出裁決,爭議至今。

柬埔寨也在上訴中要求法庭作出臨時措施決議,包括泰國立即撤軍、禁止泰國軍隊在爭議地區活動、泰方不得介入柬埔寨對神廟的權利。

泰方也隨即向法庭回應,認為國際法庭沒有解釋判決的審判權,因為泰國1962年起已經遵守法庭的判決。

國際法庭今天要求泰柬雙方撤軍,對這項決議,出庭的泰國外交部長卡席特(Kasit Piromya)表示滿意。不過軍方態度仍然強硬。

泰國陸軍第二軍區發言人普拉威(Prawit Hukaew)今天表示,即使國際法庭作出決定,但泰國軍隊不會立即自普裡維希神廟(Preah Vihear temple)周圍爭議土地撤軍。

普拉威在國際法庭決議前就發表評論,他說,無論國際法庭如何判決,位於爭議地區的第二軍區軍隊還是會留在原地保護泰國領土。

普拉威表示,他們會等待陸軍總長巴育(Prayuth Chan-ocha)作出指示。

他說,如果柬埔寨發動攻擊,泰方也會回擊。泰軍人數足以處理各種邊界狀況。1000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