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案更審判決 府:尊重司法

2011年08月26日台灣
【新唐人2011年8月26日訊】(中央社記者李淑華台北26日電)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今天宣判,前總統陳水扁被控國務機要費案貪污部分改判無罪。總統府對此表示,尊重司法

前總統陳水扁涉國務費、南港展覽館、洗錢等案,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宣判。扁被控國務費案貪污部分改判無罪,其他部分判應執行刑2年8月。

對於此判決結果,總統府發言人范姜泰基表示,「尊重司法」。

此外,總統馬英九競選連任辦公室「台灣加油讚」發言人李佳霏、國民黨發言人賴素如也表示,「尊重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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