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保母登記 擬再搭托育津貼

2011年08月28日台灣
【新唐人2011年8月28日訊】(中央社記者蔡和穎台北28日電)政府推「保母登記制」,明年可望再有利多。家有0至2歲幼兒送托政府登記保母,且家庭綜所稅未達20%者,可申請保母津貼,內政部預估下會期立法院修法通過後,應可上路。

內政部兒童局為擴大並落實保母的有效管理與輔導,在兒童及少年福利法修正案中,增訂「保母登記制度」,意即未來保母不論有沒有考取保母技術士證,只要在居家環境中收費托育兒童(三親等以外),都必須向各縣市政府辦理登記,修正案尚待立法院通過。

目前政府的育兒福利中,民眾只能就托育給有證照的保母,申請保母津貼,但政府為落實保母登記,有意再放寬,意即只要是托育給有向各縣市辦理登記的保母,也可申請托育津貼。

行政院日前通過民國101年度預算,包含經費新台幣32億元的0至2歲育兒福利措施,其中登記保母托育費用補助編列2億預算,也就是除原有的證照保母津貼外,將幼兒送托地方政府登記保母的家庭,每名幼兒每月也可發放1500元至5000元的托育津貼。

「傳統保母」在台普遍,內政部兒童局積極推動保母納管,陸續展開「社區保母支持系統實施計畫」及相關補助,截至今年6月,全國加入社區系統的有證照保母約1萬5000人,照顧幼童數約2萬3000人,照顧率佔2歲以下幼童的7%,顯示有93%的幼童,是給不屬於已登記的的保母照顧。

兒童局長張秀鴛表示,根據兒童局統計,93%幼童照顧者中,除9成是祖父母、3等親內親屬之外,其他包括鄰居奶媽等傳統型保母,或領有保母證照但未加入社區保母系統者,兒童局推動粗估約1萬人的非證照報母,能向地方政府登記成為登記有案的保母。

在兒童局規劃,登記保母托育津貼是為建構2歲以前托育服務補助支援網絡,平衡證照與非證照保母補助落差。張秀鴛表示,登記保母托育津貼須待兒少法修正通過才能開辦,若兒少法在立院下會期未過關,涉及法源,登記保母托育津貼就無法執行,不過她對兒少法能在下會期通過抱持樂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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