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協議 賴幸媛:創永續和平

2011年10月19日台灣
【新唐人2011年10月20日訊】(中央社記者康世人台北19日電)行政院陸委會主委賴幸媛今天在接見美國訪問團時表示,審酌推動兩岸商簽和平協定,目的在維持台海穩定現狀,讓「不統、不獨、不武」的台海現狀制度化,創造兩岸永續和平。

大陸委員會主委賴幸媛下午接見美國外交政策全國委員會訪問團時,向訪賓說明總統馬英九17日提出在3項前提下審酌與中國大陸商簽兩岸和平協議的義涵。

賴幸媛指,在「國內民意達到高度共識」、「兩岸累積足夠互信」兩個總前提下,秉持「國家需要、民意支援、國會監督」的原則,及通盤評估國內外情勢發展及國際社會支援,才會審酌推動與大陸商簽和平協定。

她說,審酌推動兩岸商簽和平協定最主要的目的,是希望能夠站在台灣的角度及立場,讓高達90%台灣民眾所支援的「不統、不獨、不武」台海現狀制度化,創造兩岸永續的和平。

賴幸媛強調,未來倘若條件成熟要推動兩岸商簽和平協定,必須基於台灣的立場及原則,絕對不能以大陸的框架或想法來規劃和平協定的內容。

由美國外交政策全國委員會會長史瓦伯(George D. Schwab)率領的訪問團成員共6人,下午2時拜會陸委會。

陸委會指出,上述訪賓向來積極關注台海情勢,且熟稔兩岸關係及區域情勢,其中國際救援協會榮譽會長羅德大使(Amb. Winston Lord)更為美國前國務卿季辛吉(Henry Kissinger)的重要幕僚,至今在美國外交政策上仍扮演極重要角色;因此,賴幸媛與訪賓充分就兩岸議題交換意見。

馬總統17日表示,政府會在民意支持、國家需要、國會監督等3項前提下,審慎斟酌未來10年是否洽簽兩岸和平協議。

總統府發言人范江泰基今晚又補充說,如果未來要推動兩岸和平協議,一定會先交付人民公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