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低收學雜減免 納空大進修生

2011年11月10日台灣
【新唐人2011年11月10日訊】(中央社記者蔡和穎台北10日電)立法院今天初審通過「社會救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低收入及中低收入家庭就讀進修學校、空中大學學生,納入社會救助新制學費減免補助範圍,教育部初估受惠對象有1800人。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環委員會上午初審通過「社會救助法」第16條之2修正草案,未來在國內就讀空中大學、大學院校以上進修學校、在職班、學分班,且僅於夜間或假日上課、遠距教學的學生,並符合中低收入或低收入戶條件者,將可申請學雜費減免補助,生效時間回溯至今年8月1日(本學年度)入學者。

教育部高教司長何卓飛表示,教育部初估每學年補助經費將增加新台幣7428萬元,估計有1800名學生受惠。

此外,委員會也初審通過「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修正草案,規定特殊際遇家庭所獲得的政府津貼補助,不得用作扣押、抵銷、擔保或強制執行的資產;現行條例中規定祖父母「獨自」扶養18歲以下孫子女才能獲得補助,委員會初審通過後改為祖父母扶養即可獲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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