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體罰致傷 師判拘役

2011年11月11日台灣
【新唐人2011年11月11日訊】(中央社記者陳朝福高雄11日電)高雄市某國小謝姓老師因一名女學童邊走邊瀏覽一旁的書展,未及時跟上班級隊伍,涉嫌拍打女童肩膀成傷,高雄高分院今天依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等罪判處謝師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

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判決指出,去年5月間,謝姓老師於校方大禮堂舉辦活動結束後,帶領學生回教室,因見這名女學童邊走邊瀏覽一旁的書展,未及時跟上班級隊伍,涉嫌自她身後拍打肩膀,並喝令加速腳步。

判決書表示,謝姓老師隨後又往女童左右肩膀各按壓一下,導致她疼痛蹲下,家屬帶往醫院驗傷後提出告訴。謝姓老師主張,因女童脫隊,只是半開玩笑嚇她,從她後面拍一下,沒有很用力。

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承審法官調查審理,依據高雄市立民生醫院診斷書,認定女童右肩確實有輕微傷痕及女童證詞,為遭體罰受傷,判處謝師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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