斷掌案 胡姓台商送複訊

2011年11月28日台灣
【新唐人2011年11月28日訊】(中央社記者李香君、劉建邦台北28日電)台商胡其揚斷掌案,大陸公安提出證據指他是自傷自殘。刑事局調查發現胡案發前在台有巨額投保,並有保險公司報案,今天傳喚胡其揚說明,晚間移送士林地檢署複訊。

胡其揚在刑事局偵訊結束,移送檢方前接受媒體詢問時表示,「我怎麼可能詐領保險金」,隨即被刑警送往士檢。

胡其揚家屬日前在立委陪同下舉行記者會表示,胡其揚11月初在大陸福建莆田遇劫,左手掌遭劫匪斬斷,隨身財物被搶奪一空,並指責福建警方罔顧人權,扣押胡被斬斷的手掌當物證。

案發後,兩岸警方啟動兩岸共同打擊犯罪機制,刑事局專案小組日前與福建省公安廳交換情資,並取得相關人員調查筆錄、相關物證鑑定等證物。

據了解,胡男在案發前曾在台向2家保險公司投保約新台幣3000萬元,案發後已向其中1家公司提出理賠申請,這家公司上週主動向刑事局報案。

刑事局25日依胡男的戶籍地報請士林地檢署指揮偵辦,士檢分案交由重大刑案專組檢察官承辦,今天中午依刑事程序傳喚胡其揚人別訊問,下午發交刑事局偵訊,晚間移送士檢複訊,進一步調查是否涉及詐領保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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