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12月20日訊】(中央社記者唐筱恬台北20日電)台北市陳姓男子不滿張姓友人拒到麻將賭場捧場,雙方爆發口角,陳驅車追逐對方並開槍掃射,流彈擊中對方前來助陣的1名小弟。台北地院日前依殺人罪判陳10年徒刑。
判決書指出,台北市陳姓男子在民國96年間,打電話邀約張姓友人到新開張的麻將賭場捧場,張友推說太遠,不願前往,雙方在電話中爆發口角,怒嗆「來拼輸贏」,相約在林森北路段談判。
陳男率領小弟驅車前往林森北路,下車亮槍示威,對方嚇得逃離現場。陳男立即駕車追逐對方,打開車窗對空鳴槍,接著朝人群連開數槍,未料流彈射死1名前來助陣的小弟。
庭訊時,陳男否認有殺人犯意,辯稱是對方三番兩次挑釁,當天只是想開槍嚇嚇對方,且槍口是由上往下,朝對方車子輪胎射擊,未料流彈不小心打到人,絕無殺人故意。
法官審理認為,陳男持槍朝人群射擊,且槍口應是由下往上,才會擊中被害人的頸部,認定陳有殺人犯意。不過,法官審酌,陳遭通緝4年主動投案,且已與被害家屬和解,依殺人罪判處10年。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台北市陳姓男子在民國96年間,打電話邀約張姓友人到新開張的麻將賭場捧場,張友推說太遠,不願前往,雙方在電話中爆發口角,怒嗆「來拼輸贏」,相約在林森北路段談判。
陳男率領小弟驅車前往林森北路,下車亮槍示威,對方嚇得逃離現場。陳男立即駕車追逐對方,打開車窗對空鳴槍,接著朝人群連開數槍,未料流彈射死1名前來助陣的小弟。
庭訊時,陳男否認有殺人犯意,辯稱是對方三番兩次挑釁,當天只是想開槍嚇嚇對方,且槍口是由上往下,朝對方車子輪胎射擊,未料流彈不小心打到人,絕無殺人故意。
法官審理認為,陳男持槍朝人群射擊,且槍口應是由下往上,才會擊中被害人的頸部,認定陳有殺人犯意。不過,法官審酌,陳遭通緝4年主動投案,且已與被害家屬和解,依殺人罪判處10年。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