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行孫:土地改革與社會大監獄的形成

2011年12月23日評論
【新唐人2011年12月23日訊】 土改劃出三千萬地富分子

從一九五○年冬到一九五二年底,繼老解放區實現土地改革以後,新解放區也完成了土地改革的任務。鬥爭與處決地主,劃分階級成份,製造廣大農民與地主、富農之間的階級對立,是土地改革運動中的一項重大政治任務。為此,毛澤東為中共欽定了揪鬥地主的指標。據中共一九四八年規定:「將土改中的打擊面規定在新解放區農民總戶數的百分之八、農民總人口百分之十。」按這個比例算,土改中就要打出三千多萬個階級敵人。後來中共確定把打擊面縮小到百分之三,不包括富農。以當年三億農民參加土改計算,至少也要鬥爭出九百萬個階級敵人來。

在土地改革過程中,將數以百萬計的地主打倒在地,其肉體遭摧殘,其人格受侮辱,其生命被消滅,其財產被剝奪,其子女受株連。同時,將農村人口劃分為僱農、貧農、中農、富農和地主。貧僱農是依靠對象,中農是團結對象,地主和富農是打擊、專政對象。從此,中國農村的階級陣線分明,出現了一個下等階級,即地主和富農。

中共對地富分子的非人虐待

地主、富農的生產資料被強行剝奪了,他們的「階級成份」自然也應隨之而改變。因為,他們也跟農民一樣,是從事農活的勞動者,而不是所謂「地主不勞動,糧食堆成山」的剝削者。根據中共宗奉的歷史唯物主義中關於生產關係的原理,地主、富農理應是地地道道的農民。可是,他們卻被戴上了一個無形的枷鎖──地主分子、富農分子的帽子,在幹群眾目睽睽的監督下從事最艱苦、最繁重的農業勞動;未經批准不能外出;逢年過節要寫守法公約;動輒被強迫做義務工;凡是外出服勞役,地主、富農則「優先」派出,除了不修「萬裡長城」之外,修水利,開運河,修渠道,鋪公路,上「三線」,無不由地主、富農一馬當先。在工地上,他們的擔子挑得最滿,跑得最快;運動一來,地主、富農就成了批鬥的「下飯菜」。中央大人物來了,住在鐵路附近的地富分子還要「退避三捨」。貧下中農鬧分田到戶或反對合作化、反對人民公社,地富分子就被污蔑為煽風點火的黑手,有的成為「替罪羊」。

地富分子的生命是沒有保障的,「打死地主一百,死不了一個僱貧農就不要緊。」這是廣東土地改革中一個土改工作隊幹部的名言。據弗蘭克‧迪科特《毛時代的大饑荒》記載:「大約二百至三百萬名受害者僅僅因為一些極為瑣細的過失而被折磨致死或草草處決。被控不努力勞動的人們被吊起來暴打;有時候,他們被綁起來扔進河裡。針對非常微小過失的懲罰措施包括將犯錯者打成殘廢,或迫使其吃屎。」其中當有一大批是地富分子和壞分子(所謂「壞分子」,實際上大多是出身於農民而對社會主義現實不滿的人,但把他們歸於地富分子則說不過去,於是就給他們量頭戴帽,製作了一頂「壞分子」的帽子。當然,「壞分子」中也有刑事犯罪分子,但不是主要的)。至於在文化大革命中,有的地方在橫掃一切牛鬼蛇神中,把地富分子成批地活活打死,就更不用說了。

在平時,地富分子是不聲不響地勞動著、生活著,他們遠離是非之場,遠離口角之爭,幾乎是在無聲無言中過著沒有聲音的日子。古羅馬的奴隸是會說話的工具,新中國的地富分子則是雖會說話而實為啞巴的工具。他們可以隨便被人打罵而不能頂嘴還手,否則,就犯了「階級報復」的天條。我和幾個同事在農村住隊時,就看到一個地主不知為什麼被一個身個比他小許多的貧下中農,連推帶打地逼得躲閃,而不敢還一個指頭。我的同事們都敢怒而不敢言,我作為一個住隊幹部,俠肝義膽的本性難改,就挺身而出,把那個貧下中農扯開了,並嚴厲批評了他打人的錯誤。類似這樣的事,還可以舉出很多。所以說,地主富農是沒有絲毫人權可言的,他們幹的是農民的活,卻沒有做農民的資格;他們雖然在法律上不是農奴,但實際上卻勝似農奴──中共統治下的「現代農奴」。

被圈入社會大監獄的現代農奴

在土地改革中,一些地主被槍決了,或鬥打死了,對剩下的千百萬地主、富農怎麼處置呢?中共不可能把他們都投入到監獄,也不可能像蘇俄那樣把地富分子掃地出門,於是就「劃地為獄」,讓地方幹群把他們就地管制起來,美其名曰群眾專政。於是,千百萬地富分子就在所謂群眾專政的名義下,被圈入了中共統治下的九百六十萬平方公裡的社會大監獄中。

社會大監獄沒有高牆電網,沒有審訊、監管系統,沒有專職的警官獄卒,但卻用不著擔心「犯人」越獄逃跑,因為不論你逃到哪裡,都在東西南北中的社會大監獄之內。在高牆電網的監獄裡,犯人進行勞動改造,牢方要供給犯人衣食;圈入社會大大監獄的人,則自食其力,自衣其衣,自住其屋,並為中共提供稅源,為社會創造財富,中共無須投入分毫資金,卻獲得了無本之萬利。關進高牆電網監獄的犯人,絕大多數是有刑期的,刑滿則釋放;而圈入社會大大監獄的人,在實際上是沒有刑期的,中共曾說,地主富農三年後改變成分,但實際上,地主富農的帽子一戴就是三十年,他們的家屬和子女也被株連了三十年。

全國的地富分子有多少,前面說的地主分子九百萬,是指新解放區的,如果加上老解放區的地主分子,再加上新老解放區的富農分子,除去已處決的以外,全國的地富分子少說也有三千萬。這就是說,這三千萬地主富農分子都成了圈入社會大監獄的「現代農奴」。

中共替地富摘帽另有原因

毛澤東有一句名言:「農村是一個廣闊的天地,在那裡是可以大有作為的。」據此,我們自然也可以說,「農村這個社會大監獄,也是一個廣闊的天地,在那裡是可以大有作為的。」不過,這裡說的「大有作為」,是指它除了管制了三千萬「現代農奴」以外,中共歷次政治運動中製造了戴上各種色樣帽子的分子。如:數以百萬計的現行與歷史反革命分子、反黨反社會主義的壞分子、資產階級右派分子,統稱「五類分子」,文化大革命中謂為「黑五類」。

到改革開放以後的一九七九年,全國還剩下四百萬地主、富農分子。中共這才「良心發現」,給他們一律「摘帽」。這也是不得已而為之。因為在一部分先富起來的群體中,隨後就產生了不少新生的地主、富農分子。如果不給土改中劃成的地主、富農「摘帽」,那麼,怎能面對新生的地主、富農分子呢?而新生的地主、富農比過去的地主、富農還要富十倍、百倍、千倍,而且,很少沒有不跟政府官員相互勾結、狼狽為奸、欺壓或漠視百姓的。

文章來源:《爭鳴雜志》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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