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12月29日訊】(中央社記者陳虹瑾台北29日電)陸委會副主委劉德勳今天表示,台灣、香港新航約磋商已完成,新任香港事務局長朱曦將與港方代表正式簽署航約,這是台、港首次雙雙派出官方代表簽約。
據了解,這項航約將於明天在香港簽署,台灣與香港簽署代表分別為香港事務局長朱曦、新任香港駐台經濟貿易文化辦事處主任梁志仁。
劉德勳今天在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例行記者會上指出,台灣與香港曾在1996及2002年簽署航約,效期均為5年。
他進一步指出,1996年的台港航約,由中華航空、長榮航空與港方的國泰航空及港龍航空公司的代表簽署;2002年的台港航約是由「台北市航空運輸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與港方國泰航空、港龍航空及華民航空公司的代表簽署。
陸委會表示,這次簽署的航約,不但充分彰顯航權協議的官方性質,同時著眼於業者經營便利及旅客往來便捷性的提升。
劉德勳指出,近3年來,台港關係有明顯的改善與進展,台灣駐港機構的功能定位提升,港府也正式成立駐台的代表機構,台港雙方在處理許多公權力相關事宜的實務上已經由官員主導。
他表示,這次航約簽署前,由台港主管民航運輸的官員「直接協商達成協議」,並由香港事務局長朱曦和港方簽署,具有特別意義。
劉德勳並指出,考量業者實際經營需要,這次台港航約的貨運量將有較大幅度的增加。此外,為提升旅客往來台港的便捷性,未來除台北、高雄既有的台港定期航班外,國內其他多個航點與香港間將可申請以定期航班方式管理的特別包機。
據了解,這項航約將於明天在香港簽署,台灣與香港簽署代表分別為香港事務局長朱曦、新任香港駐台經濟貿易文化辦事處主任梁志仁。
劉德勳今天在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例行記者會上指出,台灣與香港曾在1996及2002年簽署航約,效期均為5年。
他進一步指出,1996年的台港航約,由中華航空、長榮航空與港方的國泰航空及港龍航空公司的代表簽署;2002年的台港航約是由「台北市航空運輸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與港方國泰航空、港龍航空及華民航空公司的代表簽署。
陸委會表示,這次簽署的航約,不但充分彰顯航權協議的官方性質,同時著眼於業者經營便利及旅客往來便捷性的提升。
劉德勳指出,近3年來,台港關係有明顯的改善與進展,台灣駐港機構的功能定位提升,港府也正式成立駐台的代表機構,台港雙方在處理許多公權力相關事宜的實務上已經由官員主導。
他表示,這次航約簽署前,由台港主管民航運輸的官員「直接協商達成協議」,並由香港事務局長朱曦和港方簽署,具有特別意義。
劉德勳並指出,考量業者實際經營需要,這次台港航約的貨運量將有較大幅度的增加。此外,為提升旅客往來台港的便捷性,未來除台北、高雄既有的台港定期航班外,國內其他多個航點與香港間將可申請以定期航班方式管理的特別包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