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可仕自肥案 菲反貪法庭駁回

2012年01月21日國際
【新唐人2012年1月21日訊】(中央社記者林行健馬尼拉21日專電)菲律賓反貪污法庭以證據不足為由,駁回肅貪單位25年前向獨裁者馬可仕提出的510億披索(約新台幣353億元)貪污自肥控告。

菲律賓媒體今天報導,反貪污法庭昨天在長達69頁的判決書中,洗清了前總統馬可仕、前第一夫人伊美黛、前華裔貿工部長王彬及另外數人的貪污嫌疑。

這些人遭指控於1984至1986年間成立「華人區地下中央銀行」,勾結8名華商經由黑市大舉收購美元,然後跳過菲律賓中央銀行,直接運到香港以高價脫手。

過程中,馬可仕等人逃避了難以估計的稅金,據傳賺取了510億披索的不義之財。

判決書說,控方提出的證據不足,而檢察官和總統府好政府委員會也無法證明他們偷盜國家錢財自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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