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姍姍案開庭 重獲自由看今天

2012年01月27日美國
【新唐人2012年1月28日訊】(中央社記者廖漢原堪薩斯市27日專電)前駐美堪薩斯市辦事處長劉姍姍涉及外傭合約詐欺案,美國法官今天是否當庭接受檢方與被告的認罪協議,將決定已被羈押兩個多月的劉姍姍能否很快重獲自由。

如果法官接受認罪協議,劉姍姍何時能夠返台,目前尚難確認,但處理案件的官員透露「不會拖太久」。她從去年11月10日被捕後,遭到羈押已超過兩個半月。

密蘇裡州西區聯邦法院於美中時間27日上午10時(台北時間28日零時),針對代表劉姍姍的辯護律師沃肯(James Wirken)去年11月18日提出的認罪協議,召開最後的判決聽證庭(sentencing hearing)。

若無意外,法官凱斯(David Gregory Kays)將接受判決前調查報告(Pre-Sentence Investigation Report)的建議,同意協議內容並決定即刻將劉姍姍遣返。

由於進入認罪協商過程,劉姍姍的美國簽證隨即失效,劉姍姍也同意放棄所有移民基本權利,後續返台程序仍有待安排。

至於對被害人的賠償,法官如果同意劉姍姍認罪協商遣返的協議,劉姍姍透過律師交付檢方的8萬餘美元賠償金,將正式轉交給兩名先後受雇在劉姍姍寓所工作的菲律賓籍被害人。

劉姍姍64歲,於去年11月10日遭美國聯邦探員以外傭合約詐欺罪嫌拘捕,案件於去年11月16日及18日召開預備庭,由於全案牽涉甚廣,劉與律師決定提出認罪協議,以求速戰速決,但主審法官凱斯認為,需要更多時間瞭解全案,並未當庭同意。

期間緩刑觀護員(Probation Officer)於12月底提出判決前調查報告,院方與被告對內容與判決建議均未有異議,全案於27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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