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車險保障調高 3月上路

2012年01月28日台灣
【新唐人2012年1月28日訊】(中央社記者吳靜君台北28日電)金管會調高強制汽車險責任保險的死亡保險金額,由新台幣 160萬元調高至200萬元,並自3月1日上路。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調高強制汽車責任險的死亡保險金額,由現行每位受害人160萬元調高到200萬元,自3月1日開始實施;第一級殘障與死亡給付金額相同,其餘殘廢則等比例增加。

金管會提醒,民眾萬一不幸發生車禍事故,受害人及家屬或周邊親友要保持冷靜,記得取得車禍相關資料,才能向產物保險公司申請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理賠,或向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申請補償金,以保障自身權益。

金管會表示,受害人發生車禍事故,應立即報警處理,警察機關獲報後,會派員實施現場勘查,查訪相關人證、搜查相關物證,幫助雙方釐清責任。

金管會表示,依警政署規定,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除了當場取得當事人登記聯單外,在事故現場處理完畢7天之後,可向處理相關單位申請核發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現場照片,並在事故發生的30天後,申請《道路交通事故分析研判表》,這些都是申請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的重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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