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電視台2012年2月5日訊】(新唐人記者王海天綜合報導)2月1日,浙江爆發數千農民仿“烏坎模式”遊行示威事件,強烈抗議當地官員私賣土地、農民沒有補償的枉法行徑。
示威農民敲鑼呼口號秩序井然
據維權網站消息,2月1號,浙江省溫州市蒼南縣巴曹鎮泮河東、西兩村約三千村民上街遊行示威,抗議貪官私賣土地,村民沒有任何補償。
遊行中,村民們打出寫有“聲討當地政府忽悠泮河民眾”、“村委會用集體資源換取個人所得利益”、“倒賣土地毀壞良田罪大惡極”等內容的橫幅,各人手持紅、藍旗幟,秩序井然,一路上高呼“打倒貪官”“賣我土地”等口號,一直遊行至村委會。據悉,沿途沒有出現員警監視或干涉,亦沒有官員回應群眾的訴求。
報導說,泮河東、西兩村共有村民五千余人,其中大部分人參加了這次遊行。村民們表示,他們要學習烏坎村民遊行模式來抗爭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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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因:政府“圍海造陸” 官員私賣土地
據記者調查,本次遊行事件的起因系當地政府上馬“圍海造陸”工程,將農民土地劃為“國有海域灘塗”並強行低價徵收,引發當地農民強烈不滿。
2003年10月20日,蒼南縣“江南海塗圍墾工程”上馬並正式舉行了工程奠基儀式。自此,圍繞被圍村民的補償安置問題,當地村民與政府之間不斷爆發矛盾與衝突。
蒼南縣泮河東村、泮河西村,共有村民5000余人,是該工程涉及圍墾面積最大的兩個村。
2011年6月,當“江南海塗圍墾工程”啟動區土地被依法招標拍賣、中標開發商開始對村裡養殖水塘進行填埋、開工建廠之際,村民們才得知,自己世代賴以生存的土地竟然在2006年就被村委會私底下“賣”掉了,所有的耕地、水田、自留地早已被收歸國有。而政府所說的“到位了”的補償,村民們並沒有得到一分錢。
更讓村民們不能接受的是,他們世代賴以為生並視為己出的“保命田”竟然在一夜間變成了“國家公有”的“海域灘塗”。換言之,政府一紙“灘塗性質確權書”就將所有村民的土地由“私”變“公”,政府強佔土地就變成了“合法收回”。
政府稱補償已“到位” 村民分文未得
據江南海塗圍墾開發建設指揮部的有關負責人表示,他們是參照集體土地未利用地的標準給予補償的。具體說,一畝養殖水面補償標準1.6萬元,設施投入一畝3500元,青苗補償一畝1200元。“這是全縣的統一標準,我們全部按規定補到鄉鎮政府,補償是到位的。”
但事實上,村民們對當地政府的補償情況並不知情。由於政府所有的補償安置條件都是通過鄉鎮政府和村委會之間在未經多數村民同意的情況下簽訂協定形成的,同時,村民對村集體財務收支也毫不知情。以泮河東村為例,村委會從1993年至2011年從未公開村務。後來迫於壓力公佈的財務收支公開明細表,也是漏洞百出,村民們根本不買賬。
“反正至今我們一分錢的補償款也沒有看到。”村民們對自己的家園在毫不知情的情況下被“合法”地“拍賣”、“強圍”無不義憤填膺。
村民曾群起抗爭遭鎮壓
工程上馬以來,村民們一直上訪無果。2011年10月25日,在圍墾工程施工現場,忍無可忍的村民與入駐企業發生了劇烈衝突。村民們將企業新建的圍牆推倒,將企業的設備破壞。官方出動員警鎮壓,多人被打傷打殘,十多人被抓,至今仍有6人未被釋放。
村民們表示,他們只想問政府一句話,“幾千人的活路被生生切斷,政府應該不應該管?”
灘塗性質劃分無標準 學者稱不能隨便徵收
據瞭解,沿海灘塗既屬於土地,又是海域的組成部分。如何合理劃分,國家至今沒有詳細的劃定標準出臺。
北京市律協土地法專業委員會主任李曉斌曾直斥政府利用立法疏漏與民爭利:“在立法機關對灘塗、圍塘等屬性沒有明確的情況下,一些地方政府在實際中往往會爭取自身利益最大化”。
中國政法大學民商法教授李顯冬認為,從民法的角度來講灘塗、圍塘是一種地上附著物,根據物權法的規定,自然應當受到保護,政府不能隨隨便便就徵收。
據悉,蒼南縣已不是第一次發生農民抗議土地被私賣事件。2011年11月,蒼南縣龍港鎮發生上南、上中村村民因集體土地被偷賣,自留地被強征,莊稼地被摧毀而對未來生活感到絕望,欲組團“集體自殺”的嚴重事件。
網絡圖片
示威農民敲鑼呼口號秩序井然
據維權網站消息,2月1號,浙江省溫州市蒼南縣巴曹鎮泮河東、西兩村約三千村民上街遊行示威,抗議貪官私賣土地,村民沒有任何補償。
遊行中,村民們打出寫有“聲討當地政府忽悠泮河民眾”、“村委會用集體資源換取個人所得利益”、“倒賣土地毀壞良田罪大惡極”等內容的橫幅,各人手持紅、藍旗幟,秩序井然,一路上高呼“打倒貪官”“賣我土地”等口號,一直遊行至村委會。據悉,沿途沒有出現員警監視或干涉,亦沒有官員回應群眾的訴求。
報導說,泮河東、西兩村共有村民五千余人,其中大部分人參加了這次遊行。村民們表示,他們要學習烏坎村民遊行模式來抗爭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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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因:政府“圍海造陸” 官員私賣土地
據記者調查,本次遊行事件的起因系當地政府上馬“圍海造陸”工程,將農民土地劃為“國有海域灘塗”並強行低價徵收,引發當地農民強烈不滿。
2003年10月20日,蒼南縣“江南海塗圍墾工程”上馬並正式舉行了工程奠基儀式。自此,圍繞被圍村民的補償安置問題,當地村民與政府之間不斷爆發矛盾與衝突。
蒼南縣泮河東村、泮河西村,共有村民5000余人,是該工程涉及圍墾面積最大的兩個村。
2011年6月,當“江南海塗圍墾工程”啟動區土地被依法招標拍賣、中標開發商開始對村裡養殖水塘進行填埋、開工建廠之際,村民們才得知,自己世代賴以生存的土地竟然在2006年就被村委會私底下“賣”掉了,所有的耕地、水田、自留地早已被收歸國有。而政府所說的“到位了”的補償,村民們並沒有得到一分錢。
更讓村民們不能接受的是,他們世代賴以為生並視為己出的“保命田”竟然在一夜間變成了“國家公有”的“海域灘塗”。換言之,政府一紙“灘塗性質確權書”就將所有村民的土地由“私”變“公”,政府強佔土地就變成了“合法收回”。
政府稱補償已“到位” 村民分文未得
據江南海塗圍墾開發建設指揮部的有關負責人表示,他們是參照集體土地未利用地的標準給予補償的。具體說,一畝養殖水面補償標準1.6萬元,設施投入一畝3500元,青苗補償一畝1200元。“這是全縣的統一標準,我們全部按規定補到鄉鎮政府,補償是到位的。”
但事實上,村民們對當地政府的補償情況並不知情。由於政府所有的補償安置條件都是通過鄉鎮政府和村委會之間在未經多數村民同意的情況下簽訂協定形成的,同時,村民對村集體財務收支也毫不知情。以泮河東村為例,村委會從1993年至2011年從未公開村務。後來迫於壓力公佈的財務收支公開明細表,也是漏洞百出,村民們根本不買賬。
“反正至今我們一分錢的補償款也沒有看到。”村民們對自己的家園在毫不知情的情況下被“合法”地“拍賣”、“強圍”無不義憤填膺。
村民曾群起抗爭遭鎮壓
工程上馬以來,村民們一直上訪無果。2011年10月25日,在圍墾工程施工現場,忍無可忍的村民與入駐企業發生了劇烈衝突。村民們將企業新建的圍牆推倒,將企業的設備破壞。官方出動員警鎮壓,多人被打傷打殘,十多人被抓,至今仍有6人未被釋放。
村民們表示,他們只想問政府一句話,“幾千人的活路被生生切斷,政府應該不應該管?”
灘塗性質劃分無標準 學者稱不能隨便徵收
據瞭解,沿海灘塗既屬於土地,又是海域的組成部分。如何合理劃分,國家至今沒有詳細的劃定標準出臺。
北京市律協土地法專業委員會主任李曉斌曾直斥政府利用立法疏漏與民爭利:“在立法機關對灘塗、圍塘等屬性沒有明確的情況下,一些地方政府在實際中往往會爭取自身利益最大化”。
中國政法大學民商法教授李顯冬認為,從民法的角度來講灘塗、圍塘是一種地上附著物,根據物權法的規定,自然應當受到保護,政府不能隨隨便便就徵收。
據悉,蒼南縣已不是第一次發生農民抗議土地被私賣事件。2011年11月,蒼南縣龍港鎮發生上南、上中村村民因集體土地被偷賣,自留地被強征,莊稼地被摧毀而對未來生活感到絕望,欲組團“集體自殺”的嚴重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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