毆人案 Makiyo3萬交保

2012年02月07日台灣
【新唐人2012年2月7日訊】(中央社記者李香君台北7日電)藝人Makiyo的友人涉毆傷運將案,檢方昨晚以證人身份約談Makiyo,隨後將她改列被告,訊後依毀損、重傷害罪嫌,諭令新台幣3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

負責調查全案的台北地檢署昨天傍晚傳喚現場目擊的計程車駕駛後,晚間約談相關證人說明,其中藝人丫子、湘瑩案發時也在現場,兩人與Makiyo於晚間9時許到北檢說明;檢方同時傳喚友寄隆輝到案,但友寄並未現身。

經承辦檢察官數小時訊問,Makiyo被改列被告,訊後依毀損、重傷害等罪嫌,將她以3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丫子、湘瑩訊後則遭請回。

Makiyo 2日深夜偕友寄隆輝等人搭計程車時,與林姓司機爆衝突,友寄隆輝涉嫌將司機毆傷,被後方的計程車駕駛目擊,用行車紀錄器拍下影像,旋即報案。

警方循線找上友寄隆輝後,友寄配合到案接受警訊,依傷害罪嫌移送台北地檢署。檢察官訊後諭令新台幣5萬元交保,隔天審酌被害人仍在加護病房救治,恐涉及重傷害罪責,為保全後續偵查程序,再對他限制出境。101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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