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姍姍請安家假 未進外交部

2012年02月16日台灣
【新唐人2012年2月16日訊】(中央社記者曾依璇、唐筱恬台北16日電)前駐美堪薩斯辦事處長劉姍姍因案自美遣返回台,各方展開約詢。外交部發言人章計平今天表示,劉姍姍返台後應依照一般公務員規範上下班,但今天請了安家假。

章計平上午於例行記者會中表示,依照公務人員上下班規範,現為「處長回部辦事」的劉姍姍必須進辦公室,履行她的工作執掌。外交部北美司長令狐榮達說,劉姍姍昨天已向人事處報到,就應上班,但駐外人員返台都會有安家假,均依規定辦理。

根據外交部人事規定,駐外人員返台可在3個月內申請7天安家假。

至於媒體質疑外交部過於保護劉姍姍,章計平說,前駐斐濟代表秦日新涉嫌違規領取眷屬補助等爭議,當時也是完成調查後才做出處置,劉姍姍案正由外交部專案小組調查,會以最快速度完成報告。

他說,外交部已多次聲明絕不包庇、護短,外界說外交部要「私了」,外交部不能接受。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潘孟安上午舉辦記者會表示,外交部「一路包庇」劉姍姍,還用公帑替她打官司。公務員懲戒法第4條規定,若公務員失職情節重大者,有停止職務必要,難道劉姍姍情節還不重大嗎?他呼籲外交部對劉姍姍停職停薪,並立即調查。

中國國民黨中央政策會執行長林鴻池說,劉姍姍是否涉及虐傭、行為有無不法,外交部已展開調查,監察院也有關注,相信外交部會做適當處置,劉姍姍也必須面對法律,承擔個人行為傷害國家形象的責任。

親民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集人李桐豪說,劉姍姍不能一直受外交部保護,應向國人道歉;外交部也應承擔管理不周責任,向國人說明並道歉。

劉姍姍被控訴涉及外傭合約詐欺案,去年11月10日遭美國聯邦調查局(FBI)逮捕,拘留2個多月,劉姍姍委任律師提出認罪協商,承審法官接受並於今年1月27日宣判,昨天清晨遭遣返回到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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