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3月2日訊】(中央社記者林淑媛台北2日電)經濟部公告民國101年度各類別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除太陽光電與10瓩以上陸域風力躉購費率略有調降外,1瓩以上不及10瓩陸域風力、離岸風力及地熱能費率則與去年相同。
其中,太陽光電躉購費率第1期屋頂型費率為每度7.33元至9.46元,若與民國100年度相比較,降幅6.98%至8.28%;第2期屋頂型費率為每度7.19元至9.25元,降幅9.30%至10.35%;至於地面型費率,每度6.76元,降幅7.77%。
能源局強調,基於鼓勵太陽光電競標得標者與業者儘早完工,今年太陽光電躉購費率公告方式採1年兩期作法,同時也對陸域型10瓩以上及離岸風力發電將具備低電壓持續運轉能力下相關成本納入考量。
此外,能源局說,為使運轉維修比例提高至2.74%合理比率,今年度陸域型風力發電10瓩以上費率為每度2.60元,降幅低於1%,其他類型風力發電費率則與100年度費率相同。
其中,陸域型風力發電1瓩以上不及10瓩費率為每度7.36元,離岸型風力發電是每度5.56元。
能源局進一步指出,其餘再生能源部分,水力費率為每度2.33元、生質能為每度2.33元至2.70元,廢棄物費率為每度2.82元,均高於100年度水準,漲幅分別為6.79%至23.71%。
其中,太陽光電躉購費率第1期屋頂型費率為每度7.33元至9.46元,若與民國100年度相比較,降幅6.98%至8.28%;第2期屋頂型費率為每度7.19元至9.25元,降幅9.30%至10.35%;至於地面型費率,每度6.76元,降幅7.77%。
能源局強調,基於鼓勵太陽光電競標得標者與業者儘早完工,今年太陽光電躉購費率公告方式採1年兩期作法,同時也對陸域型10瓩以上及離岸風力發電將具備低電壓持續運轉能力下相關成本納入考量。
此外,能源局說,為使運轉維修比例提高至2.74%合理比率,今年度陸域型風力發電10瓩以上費率為每度2.60元,降幅低於1%,其他類型風力發電費率則與100年度費率相同。
其中,陸域型風力發電1瓩以上不及10瓩費率為每度7.36元,離岸型風力發電是每度5.56元。
能源局進一步指出,其餘再生能源部分,水力費率為每度2.33元、生質能為每度2.33元至2.70元,廢棄物費率為每度2.82元,均高於100年度水準,漲幅分別為6.79%至23.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