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法令漏洞 外國企業捲款潛逃

2012年03月28日財經
【新唐人2012年3月28日訊】(中央社記者方沛清河內28日專電)為吸引外資,越南政府採取優惠措施,包括外資可在275天後再繳進口貨品關稅。但自今年初發生多起外國企業利用這項法令漏洞捲款潛逃案,造成財政損失。

越南國家電視台(VTV1)今天在網路聯播報導,為協助各企業克服資金緊縮,越南政府實施企業主收貨前不用交稅,在275天後再繳交稅金的優惠措施。

報導指出,目前這項優惠措施已成為企業以合法掩護非法逃漏稅的利器。以南部平陽省(Binh Duong)為例,自2007年以來,省稅務局已處理10多起相關案件,其中包括一家台商公司。

這些商家進口貨品後,未直接投入生產,反而出售牟利,然後捲款外逃,造成國家財稅收入損失。

報導中並以1家經營木製品和室內裝飾品為主的台商為例指出,這家公司去年進口176批材料物品,價值240億越南盾(約114萬美元),材料進口後未生產,直接出售,目前已人去樓空。

報導說,這家公司今年春節期間密集出售貨品,所以大多數工人都被欺瞞,直到1月31日,工人上班時才發現辦公室和廠房內早已空無一物。

根據平陽省海關局調查,這家公司留下價值約為700億越盾(約333萬美元)、面積3公頃廠房。不過,廠房已向銀行質押借貸1000億越盾(約475萬美元),遠遠高過廠房價值。

平陽省海關局表示,這起案件只是冰山一角。為了避免上述情況再度發生,越南財政部正在修改稅務法,未來享有延遲交稅期限優惠的企業將提出其它保證,以進一步確保國家財稅。1010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