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造船集團前董座判20年徒刑

2012年03月31日國際
【新唐人2012年3月31日訊】(中央社記者方沛清河內31日專電)越南發生造船集團Vinashin巨額債務虧損案件,經過海防市法院4天審理,重判前董事長20年有期徒刑、前監察部主管19年和前總經理11年徒刑。

這是近年來,越南國營集團前負責人所獲判的最高刑期案件之一。

根據「青年報」今天報導,海防市人民法院自27日至30日審理,越南造船工業集團Vinashin在2010至2011年間發生巨額虧案件,此案件驚動全國各界,並引起民眾關注。

國會和民間甚至傳出要求現任總理阮晉勇應對此案負責。

報導指出,根據海防市人民檢察院所提出訴狀,造船工業集團虧損金額高達9100億越盾(約4300萬美元),包括購買高速遊艇、投資發電廠等造成虧損。

但是根據越南政府在2010年所發布的調查報告,當時造船集團所造成虧損高達80兆越盾。

全案被告者共有9人,都是曾經擔任集團最高職位人員;其中59歲前董事長范清平(Pham Thanh Binh),判處20年有期徒刑;監察部前主管陳文廉(Tran VanLiem)判處有期徒刑19年;前任總經理陳光宇(Tran Quang Vu)判處11年徒刑。

根據報導,被告等人在審判時坦承犯下錯誤以及違法行為,但是對於訴狀中部分內容和虧損金額提出抗議。預料全案會進入二審法院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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