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職所得課保費 立委質疑

2012年04月05日台灣
【新唐人2012年4月5日訊】(中央社記者龍瑞雲台北5日電)立法委員今天表示,二代健保補充保險費中,將兼職所得列入課取項目,沒有考量學生打工族,不符合社會公平、正義原則。衛生署表示,將會留意特殊境遇者的課取方式。

二代健保明年1月上路,距離上路時程雖然仍有半年之久,不過至今施行細則、補充保險費等37項子法規尚未上網預告,今天在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飽受立法委員質疑。

在二代健保補充保險費中,將兼職所得列入六大課取項目中,沒有考量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或學生打工族。國民黨立法委員王育敏質詢說,這不符合社會公平、正義原則,將對弱勢族群帶來更大的不公平。

王育敏說,據民國99年統計,32%的青少年需要打工兼職,其中原住民占50%、來自單親家庭占41%,二代健保實施後,連弱勢家庭青少年打工賺來的零用錢,還要課取補充保險費2%,明顯不合理。

中央健康保險局長戴桂英說,全民健康保險法有規定,青少年打工每週若超過12小時則雇用單位應該將青少年納入固定加保對象。

她說,目前規定是低收入戶家庭的補充保險是免課徵的,中低收入戶或介於邊緣的仍沒有列入政府補助對象。

她說,依現行基本工資每小時新台幣103元推估,每週工作上限12小時,難以超過2000元課取補充保險費的最低下限,因此,不會成為收取補充保險費對象。

戴桂英說,對於各種特殊情境等,會特別留意。

健保小組副召集人曲同光說,在設計時會思考每類所得會發生的問題,但有些部分確實無法做到完全公平,無法兼顧到每一個人或是考慮到每一種情況。

委員會今天也通過由國民黨立委王育敏與鄭汝芬的臨時提案,針對補充保費收取對象及方式,衛生署應再詳加研議,對於弱勢家庭及青少年打工族的兼職所得,應考量優先排除於健保補充保險費收取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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