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廢場疑選花蓮 原能會澄清

2012年04月12日台灣
【新唐人2012年4月12日訊】(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台北12日電)民主進步黨籍立委蕭美琴今天質疑台電公司要將高放射性用過核子燃料以花蓮為最終處置場。台電公司表示,目前正進行以花崗岩為母體的地質調查。原能會也說,台電沒有這種意圖。

蕭美琴上午召開「台電萬年毒埋花蓮」記者會表示,民眾檢舉花蓮縣秀林鄉太魯閣北部,台電公司正進行試坑鑽探作業,經調查了解後,顯示台電正以深層地質處置做為高放射性用過核子燃料最終處置場,處置的是燃料棒本身,這是萬年劇毒。

蕭美琴說,台電公司去年10月在花蓮秀林鄉和平溪南側完成「鑽探及取岩心作業」,今年3月底完成200公尺岩心井錄工作,剩下的300公尺還在進行中,放射性廢料中含有鈽元素,如果進入人體血液,將在骨髓中存在多年,導致罹癌,輻射外洩的核安問題更令人擔憂。

她指出,錯誤的政策不應讓花蓮人承擔,也不允許工程偷偷摸摸進行,她要求台電公布所有用過核子燃料最終處置作業的相關報告。

台電核能後端處長李清山表示,台電依規定已擬妥用過核子燃料最終處置計畫書,所有的預定工作與工作成果都要經過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審核並在原能會網站上公告。目前的鑽探工作純粹要了解台灣各地區以花崗岩為母體,在比較深地方的長期穩定性,進行地質長期穩定性的調查。

他並說,整個作業都在研究階段,沒有涉及任何放射性物質使用與將來預定選址的工作,目前有關用過核子燃料最終處置場址的選擇,將來原能會將規畫擬定一個類似地方廢棄物最終處置場址選址條例草案,在此之前,台電不可能做任何與場址選址有關的事項。

原能會放射性物料管理局第三組組長劉文忠說,台電要蓋處置設施須依法申請且經審核通過後才能做,台電沒有這種意圖,且民國94年到106年間是技術研究開發階段,未來場址的確定在20年後,鄉親可以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