毆死同鄉 日男判賠605萬

2012年04月20日台灣
【新唐人2012年4月20日訊】(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20日電)日籍男子西村壯史不滿同居日籍友人未準時回家,出手毆死對方,被害人父母跨海來台提告。台北地院判決,西村應賠償被害人父母精神撫慰金等共新台幣605萬餘元。

根據法院今天公布的判決書指出,西村壯史原與壽山友一同居住在台北市,西村於民國99年11月間,因不滿壽山未準時回家,又沒按照規定在換穿乾淨衣物後,將換洗衣物放至洗衣機中洗滌等,出拳猛毆、踢踹壽山,導致對方傷重不治。

西村經最高法院判處5年6月徒刑定讞,目前入監服刑,刑罰執行完畢後將驅逐出境。壽山父母向西村提出民事訴訟。

西村向法官表示,兩人感情深厚,他視壽山為親弟弟,曾多次資助對方。案發當天是因壽山遲到,又一再說謊辯解,他出於恨鐵不成鋼的心情,才失手打死壽山,並非蓄意殺人。

合議庭審理後認為,壽山正值壯年,即遭西村傷害致死,造成壽山父母天倫之樂不再。法官判決西村應賠償壽山父母撫養費、精神撫慰金等共約605萬餘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