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床悶死嬰兒 美一母親定罪

2012年04月27日美國
【新唐人2012年4月27日訊】(中央社記者顏伶如波特蘭26日專電)1名德州母親與出生2個月大的兒子同床就寢,結果導致寶寶被悶死,僅管她辯稱純屬不幸意外,仍遭到危害兒童罪名起訴並且定罪。

德州安潔莉娜郡(Angelina County)法院9日宣判,陪審團裁定33歲德州婦人克拉克(Vanessa Clark)危害兒童罪名成立,最高將被處以20年有期徒刑。

克拉克的案件在美國社會引發軒然大波,因為她連續2個兒子都是因為與她同床睡覺,結果窒息死亡。

2010年7月,克拉克與她年僅2個月大的兒子同床就寢,結果寶寶不幸被悶死。克拉克被警方逮捕後拍攝檔案照片時,對著鏡頭露齒大笑。

克拉克對警方供稱,兒子是因為嬰兒猝死症(SIDS)而喪命。

但檢警調查發現,她年僅4個月大的長子,2009年也是在與她同床的相同情況下死亡,因此將她以危害兒童的罪名起訴。

克拉克在法庭上坦承,在她的長子死亡後,兒福機構社工人員曾警告過她,新生嬰兒跟大人一起同床睡覺的話,可能會發生寶寶被枕頭、棉被悶死的高度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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