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5月17日訊】(中央社記者蘇龍麒台北17日電)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天審查強迫入學相關法案,希望讓未接受學校教育者可免罰,並以外加5%名額進入大學,但教育部對相關條文仍有意見,全案雖完成初審,仍需經朝野協商。
教育委員會今天審查「大學法第23條修正草案」、「強迫入學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林淑芬等人認為,目前有許多接受非學校型態教育的學生,不宜用法律增加接受非學校型態教育者的限制,因此提案修法,取消現行「經警告並限期入學、復學,仍不遵行者」,可由鄉鎮市公所處新台幣100元以下罰鍰等規定。
此外,林淑芬也提案修正大學法第23條,讓接受非學校型態教育者,能夠以大學核定招生總名額5%為上限,以外加名額方式,甄選學生修讀各級各類學位或班別。
相關修法內容雖然在教育委員會通過初審,但由於教育部對於未限期入學免罰有不同意見,希望保留罰則,且對於大學外加名額甄選,教育部認為有違大學招生應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因此全案送交立法院院會前,還需經黨團協商。
教育委員會今天審查「大學法第23條修正草案」、「強迫入學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林淑芬等人認為,目前有許多接受非學校型態教育的學生,不宜用法律增加接受非學校型態教育者的限制,因此提案修法,取消現行「經警告並限期入學、復學,仍不遵行者」,可由鄉鎮市公所處新台幣100元以下罰鍰等規定。
此外,林淑芬也提案修正大學法第23條,讓接受非學校型態教育者,能夠以大學核定招生總名額5%為上限,以外加名額方式,甄選學生修讀各級各類學位或班別。
相關修法內容雖然在教育委員會通過初審,但由於教育部對於未限期入學免罰有不同意見,希望保留罰則,且對於大學外加名額甄選,教育部認為有違大學招生應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因此全案送交立法院院會前,還需經黨團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