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員錯兌錢告義男 北檢不起訴

2012年06月07日台灣
【新唐人2012年6月7日訊】(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7日電)義大利籍男子3月間持240美元到銀行兌換新台幣時,因行員誤認為2400美元,而多收下逾5萬多元,銀行控義男侵占。台北地檢署今天偵結,認為與侵占罪構成要件不符,予以不起訴。

檢方指出,銀行提告,義大利籍男子於今年3月6日中午12時左右到新北巿新店區分行,持12張面額20美元、共計240美元向行員表示兌換新台幣,因行員誤認為2400美元,還向義男表示,只能兌換限額2000元,而將2張面額20美元、共計40美元退還義男,並將2000美元兌換成新台幣5萬8740元給義男。

義男拿錢後即離開銀行;銀行後來發現,多給義男新台幣5萬2866元,報警提告。

檢察官調查後,發現是交易錯誤,與刑法侵占罪構成要件不符,義男未將多收的錢返還,應屬民事糾紛,且義男在3月22日出境,迄未再入境,全案查無其他積極證據足認義男有犯罪,將他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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