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任員工買股 證期局遭糾正

2012年07月04日台灣
【新唐人2012年7月4日訊】(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4日電)監察院調查發現,行政院金管會證期局雖然訂有員工不得買賣股票的自律規範,但前證期局簡任稽核陳茂崧違法買賣股票,證期局卻放任屬員、毫無作為,今天通過糾正證期局。

監察院調查發現,陳茂崧違反證券期貨局規定,任職期間持有公開發行股票,而且在上班期間多次買賣股票,日前已通過彈劾陳茂崧,今天則糾正證期局。

糾正案文指出,陳茂崧民國98年申報持有股票時,證期局已獲知他違法持有公開發行股票,卻沒有任何懲處,也沒有調查有無違法買賣股票。

糾正案文表示,證期局99年接獲檢舉後,還是沒有深入查明陳茂崧違法買賣及交割股票情形,只對陳茂崧在訪談時說謊部分,予以2次申誡處分。至於他多次違法持有、買賣及交割股票等行為,都沒有任何懲處,也沒有全面清查所屬人員有無違法持有或買賣股票,自律規範形同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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