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99年所得稅 期限8/25

2012年08月19日財經
【新唐人2012年8月19日訊】(中央社記者馮昭台北19日電)國稅局表示,99年度綜合所得稅未申報補稅案件已寄發稅單,繳稅期限至8月25日止。

國稅局提醒,收到補稅稅單的民眾應儘速繳納稅款,否則每逾2天將加徵1%滯納金;超過30天仍未繳稅,將移送強制執行,並根據應納稅款及滯納金按日加計滯納利息。

國稅局官員表示,若對補稅單核定內容有疑問,可向發單的國稅局分局、稽徵所查詢。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指出,在繳納期限屆滿後2天 (即8月27日)晚上12時前,也就是尚未加徵滯納金前,皆可利用自動櫃員機(ATM)轉帳、晶片金融卡、信用卡補稅。

若補稅金額在新台幣2萬元以下,還可就近到統一超商、全家、萊爾富及來來(OK)4家便利商店以現金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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