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突生變故 可申請急難救助

2012年09月11日台灣
【新唐人2012年9月11日訊】(中央社記者陳至中台北11日電)大學開學在即,教育部表示,如果家庭突然發生變故,繳不出學雜費,可申請相關急難救助。

助學措施大都有身心障礙、低收入戶等資格限制,但有些學生本無經濟問題,卻在近來出現變故,例如家人去世、入獄服刑、失蹤等,經濟頓失依靠,政府與民間也提供許多獎助學金,協助度過難關。

舉例來說,法務部提供「在監執行徒刑之受刑人子女就學補助」,經濟弱勢的受刑人子女,持村裡長證明、失業給付證明等,可申請新台幣2萬元的補助費。犯罪被害人子女也有類似補助。

如果家長突然失業,則可參考勞委會的「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若符合相關資格,公立大專校院的學生每人補助5000元,私立大專校院每人1萬元,如果家裡同時有2人以上念大專校院,還可以加發。

教育部提醒學生,有些補助不能同時申請,有些則可以,建議學生可上「圓夢助學網」,依自己的條件查詢,或者詢問學校人員。教育單位一定會竭盡所能,幫每一個人完成學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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