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收緊房貸 措施即時生效

2012年09月14日財經
【新唐人2012年9月14日訊】(中央社記者吳顯申香港14日電)香港金融管理局今天宣布房屋貸款新措施,規定新建房屋的貸款申請人,如果持有1個或以上未償還完畢房貸的房屋,他的新房貸供款與收入比率上限,由目前的5成下調至4成。

為因應美國聯邦準備理事會(Fed)推出第3輪量化寬鬆(QE3)措施,金管局總裁陳德霖宣佈金管局向銀行發出新指引,以防止房市進一步升溫,為銀行體系帶來風險。指引即時生效。

新措施除上述規定外,還包括新造房屋抵押房貸的供款年期收緊至最高30年;如果申請人以資產水準為基礎申請新的房屋貸款,最高抵押房貸成數上限,由4成下調至3成。

另外,如果抵押房貸申請人主要收入非源自香港,房地產抵押貸款最高成數,由當前所適用的最高成數下調10個百分點,改為下調20個百分點。

陳德霖表示,新措施並非為了降低房價,而是要維持銀行體系穩定。因為抵押房貸佔銀行資產的比率高,需要保證銀行的風險管理做得好,這些措施可以使香港銀行體系,在經濟下行時有能力承受震盪。

他說,利率處於上升週期,對銀行體系的衝擊很大,需要小心處理,收緊抵押房貸措施需要小心平衡。

陳德霖表示,近來新造房屋抵押房貸期限有延長的趨勢,由1909年平均的22年,增加至目前的平均25年,部份更長至40年。這種趨勢會減低借款人延長供款期的能力,所以將供款年期上限設於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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