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嬰遭燙傷 幼兒園長遭訴

2012年09月21日台灣
【新唐人2012年9月21日訊】(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1日電)幼兒園長及保母被控將溫奶器放在地上,導致一名8個月大的男嬰燙傷;北檢今天偵結,依業務過失傷害罪嫌,將園長等人起訴。

檢方公布的起訴書指出,蘇姓園長與黃姓女子在民國99年8月簽約,以每月新台幣1萬6000元代價照顧黃女出生4個月的男嬰。

但去年1月4日晚上10時許,8個月大的男嬰在幼兒園地上爬行,不慎碰撞放在地上的溫奶器,導致溫奶器內的熱水打翻並噴濺到男嬰,造成男嬰前胸、左手臂二度燙傷;黃女報警控告園長及保母。

相關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