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權律師李向陽:戰勝恐懼 依法抗爭

【新唐人2012年9月21日訊】維權律師李向陽:戰勝恐懼 依法抗爭

公開表明反對中共,就會被以煸顛罪……
幾個朋友小聚,就會被以非法集會罪……

如上是很多朋友的認識。

在此,我告訴你,你的認為是錯的。

共產黨是一個民間團體,它與一個商會或是幾個人組成的詩社,地位是一樣的。要說差別,那就是共產黨這個團體人多且是執政。

人多代表不了正確,執政也代表不了政府。

現行的法律中,沒有“反黨罪”,任何社會化的團體,公民都有對其表示好惡的權力,一個團體就是偉光正,針對事實表示對其反對也沒罪。就是做出反對它的具體行為,只要不違反現行法律,也沒有罪。

從法律意義上說,反對執政黨代表不了反對國家,顛覆共產黨也代表不了顛覆國家政權。所以,你有理有據地反對一個黨派,是沒罪可言的。

至於幾個朋友小聚,更不是非法集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示威遊行法》第二條所界定的非法集會,是指聚集於露天公共場所,發表意見、表達意願的活動。

你們幾個以至十幾個或更多的人,相聚在朋友家中暢談、或在飯店吃飯,與非法集會不相干。就是在露天的公共場所一起玩,只要是遵守公共秩序、不為了表達意願引起社會事態,也不算非法集會。

鑒於此,你只要守法,這法哪怕是惡法,你儘管去抨擊它,但也做到去遵守它,你就去說、去做好了。

你依法去說去做,他依法去說去做,大家都依法去說去做,有什麼能擋得住這千千萬萬守法公民的說與做呢?

也許你會說,人家不講法,說你有罪就有罪,沒見因言獲罪被下大獄的先例麼?

你說得對了一半。中國當前現實,確是有些人因言獲罪,但是,我在此說,中國現行的法律中,明確規定公民有言論等自由,之所以有人會因言獲罪,是邪惡勢力的強權行為所做的非法之舉。

我們依法而為,我們沒有抗拒邪惡的力量,讓我們下大獄那就下大獄好了。千千萬萬守法公民,邪惡勢力關得了殺得絕麼?!

想做人,又不敢堂堂正正地站起來努力去做人,因為你是守法正義的怕非法的邪惡,那你就去做狗、世世代代把狗做下去好了。

我想做人,所以我不再恐懼,不恐懼邪惡勢力。大不了就是個死麼,砍頭不過碗大的疤!苟活一萬歲,哪如堂堂正正做一天人?!

有著民主法制訴求,對人權有著執著嚮往的人們,依法抗爭、丟掉恐懼,是你實現訴求的唯一選擇。

無所畏懼,是戰勝邪惡、迎來美好明天的無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