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明文涉貪案 地院判無罪

2012年09月27日台灣
【新唐人2012年9月27日訊】(中央社記者江俊亮嘉義市27日電)立委陳明文被控於嘉義縣長任內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嘉義地方法院今天下午宣判陳明文無罪。全案可上訴。

民主進步黨籍立委陳明文被控於民國96年嘉義縣長任內,涉嫌將民雄污水下水道工程底價新台幣6億5400萬元,洩漏給當時的偉盟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賴文正。

偉盟公司2天後以低於底價20萬元(即6億5380萬元)得標,經嘉義地檢署檢察官認定陳明文涉嫌圖利廠商,依圖利等罪嫌將陳明文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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