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9月28日訊】(中央社記者林行健馬尼拉28日專電)菲律賓總統艾奎諾三世最近簽署的電腦網路犯罪防治法,因被指控威脅言論自由及新聞自由而引發爭議,有參議員指出,就連在臉書上按「讚」都可能惹官司上身。
艾奎諾三世12日簽署「2012年電腦網路犯罪防治法」,希望藉以填補打擊網路犯罪的漏洞。然而,新法納入刑法的誹謗罪,引起菲國新聞媒體機構、言論自由倡導者、法律專家及網民的猛烈抨擊,稱這是對言論自由的「事前限制」。
根據新法,網上誹謗的刑期最高可達12年。
菲國參議員金哥納(Teofisto Guingona III)今天說,新法對誹謗的定義太廣泛模糊,在「推特」上貼文,或在網路上分享文章,甚至只是在臉書上按讚,都有可能挨告。
法律專家也警告,即使新法沒有追溯力,但基於網路上的舊文「依然存在到今天」,因此作者還是可能吃上官司。
國際組織也加入聲討行列。人權觀察組織、國際記者聯合會各自發表聲明,譴責新法侵犯了菲律賓人民的言論自由權,違背政府對人民承諾的「透明化」。
人權觀察組織亞洲地區主任亞當斯(Brad Adams)說,社交網路的使用者以及其他喜歡在網上貼文的網民,一旦遭包括政府官員在內的讀者提出誹謗控告,將面臨長期吃牢飯的風險。
亞當斯指出,「所謂的誹謗性言論,不論是否在網上發表,都應被視為民事事件,而非刑事行為」。
自新法頒布後,已有人向最高法院指控新法違憲,此外,一群自稱為「菲律賓無名氏」的網路駭客,26日襲擊了多個菲律賓政府網站,相關網頁全部變黑,且植入反對口號。
但總統府馬拉坎南宮今天表示,新法是經過國會審議通過立法,馬拉坎南宮將會繼續支持這項新法。
艾奎諾三世12日簽署「2012年電腦網路犯罪防治法」,希望藉以填補打擊網路犯罪的漏洞。然而,新法納入刑法的誹謗罪,引起菲國新聞媒體機構、言論自由倡導者、法律專家及網民的猛烈抨擊,稱這是對言論自由的「事前限制」。
根據新法,網上誹謗的刑期最高可達12年。
菲國參議員金哥納(Teofisto Guingona III)今天說,新法對誹謗的定義太廣泛模糊,在「推特」上貼文,或在網路上分享文章,甚至只是在臉書上按讚,都有可能挨告。
法律專家也警告,即使新法沒有追溯力,但基於網路上的舊文「依然存在到今天」,因此作者還是可能吃上官司。
國際組織也加入聲討行列。人權觀察組織、國際記者聯合會各自發表聲明,譴責新法侵犯了菲律賓人民的言論自由權,違背政府對人民承諾的「透明化」。
人權觀察組織亞洲地區主任亞當斯(Brad Adams)說,社交網路的使用者以及其他喜歡在網上貼文的網民,一旦遭包括政府官員在內的讀者提出誹謗控告,將面臨長期吃牢飯的風險。
亞當斯指出,「所謂的誹謗性言論,不論是否在網上發表,都應被視為民事事件,而非刑事行為」。
自新法頒布後,已有人向最高法院指控新法違憲,此外,一群自稱為「菲律賓無名氏」的網路駭客,26日襲擊了多個菲律賓政府網站,相關網頁全部變黑,且植入反對口號。
但總統府馬拉坎南宮今天表示,新法是經過國會審議通過立法,馬拉坎南宮將會繼續支持這項新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