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職務類別訂工時 勞團反對

2012年10月13日台灣
【新唐人2012年10月13日訊】(中央社記者魏紜鈴台北13日電)勞委會主委潘世偉日前曾提出,以「職務類別」訂定不同工時規範,作為修法參考之一。電資工會等勞團今天對此表達反對立場。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主任委員潘世偉因是向文化大學借調的教授,週末仍需返校授課。台灣電子電機資訊產業工會、反M型社會聯盟等勞團今天針對潘世偉日前提出擬以職務類別訂定不同工時一事,到文化大學表達抗議。

勞團憂心,依職務類別訂不同工時,等於放寬工時限制,將造成雇主隨時可指派工作,無限量增加勞工負擔。此漏洞一開,不只是科技研發人員,許多創作工作者都將受害。

勞團訴求,反對將研發人員排除於勞基法現有的工時規定,拒當爆肝血汗勞工;廢除勞基法第84條之1,消滅業界普遍存在的「上班打卡制、下班責任制」;不同的工作性質考量,不能超越勞工的健康和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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