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職務類別訂工時 勞團抗議

2012年10月14日台灣
【新唐人2012年10月14日訊】勞委會主委潘世偉日前提出將推動修法,希望將所有行業都納入勞基法休假及工時規定,但將改用「職務類別」訂定不同工時規範。有勞工團體就認為:這將使創作工作者受害,由於新上任的勞委會主委潘世偉,今天在文化大學有課,打算到教室抗議,但被擋在校外,雙方沒有碰面。

勞團代表:「反對超時加班,潘主委出來講。」

「台灣電子電機資訊產業工會」與「反M型社會聯盟」等勞團,認為依照職務類別,訂定不同工時規範,將使創作工作者受害,星期六上午到文化大學對勞委會主委潘世偉表達抗議。

勞團:「勞心勞力都是勞工。」

剛剛上任的勞委會主委潘世偉,因為是向文化大學借調的教授,週末仍需返校授課。面對勞團的抗議,潘世偉十點上完課在人員的護送下搭車離開學校,由校方派出代表接下陳情書。

電資工會祕書長林名哲:「其實我們沒有特別耐操,我們希望每天最多只要花十二小時在工作,其他時間拿來休息和陪家人,所以這是一個人權的保障,而不是根據職務類別而有所不同的。」

勞團郭先生:「這勞基法八十四條之一,很多科技業的業主都會拿來根據,把我們科技員工,冠上責任制之後,所有的加班時間和正常工時都給忽視掉,(工時)無限上綱擠上去。」

勞工團體提出三點訴求,包括:一、反對將研發人員排除於勞基法現有的工時規定,拒當爆肝血汗勞工﹔二、廢除勞基法第84條之1,消滅業界普遍存在的「上班打卡制、下班責任制」﹔以及,不同的工作性質考量,不能超越勞工的健康和人權。

新唐人亞太電視呂復展臺北採訪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