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與菲洽簽EPA盼雙贏

2012年10月17日台灣
【新唐人2012年10月17日訊】(中央社記者陳培煌台北17日電)外交部今天說,台菲已就洽簽EPA展開可行性研究,之後若進入實質談判,初期就會碰觸名稱議題,為達雙贏,須宏觀看待事情。

菲律賓總統艾奎諾三世今天與外籍記者座談時表示,菲律賓政府尋求拓展與台灣的經貿合作關係;貿工部長杜明戈(Gregory Domingo)則表示,不排除兩國簽署經濟夥伴協定(EPA),協定的架構尚待進一步確定,或許可以用「區對區」方式或其他安排進行,以避開敏感的主權問題。

外交部亞東太平洋司長田中光晚間受訪時表示,政府與其他國家簽署經濟合作協議(ECA)或經濟夥伴協定(EPA),特別在與非邦交國接洽時,除要達到實質效果,主權也不能放掉,但簽署時有很多不同的象徵方式。

他說,台灣與菲律賓雙方已就洽簽EPA各自展開可行性研究,結果出爐後即進入實質談判,初期就會碰觸名稱等議題,為達雙贏,必須採取宏觀態度看待事情。

外交人士指出,與各國洽簽ECA或EPA是政府經濟策略,必要時得用些技巧性方式維護主權,比如中華民國參與世界貿易組織(WTO)、奧運所使用的名稱。

他說,中華民國為了加入許多國際組織,往往在入會名稱就得挖空心思,因應不同組織環境而調整,既要維護主權,又得達成實質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