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食物廣告 營養法草案擬限

2012年10月18日台灣
【新唐人2012年10月18日訊】(中央社記者龍瑞雲台北18日電)立委公布調查數據顯示兒童在收視卡通節目過程連帶收視太多垃圾食物廣告,衛生署今天表示,已提出國民營養法草案,在法條中限制肥胖食品的促銷或廣告。

國民黨立法委員王育敏今天在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表示,兒福聯盟調查發現,兒童在收看卡通時段中平均每6.6分鐘會出現垃圾食物廣告,兒少族群很容易被廣告吸引,引發購買慾望,吃下過多垃圾食物。

衛生署長邱文達表示,已經提出國民營養法草案,在第四章中討論垃圾食物的問題,及如何預防垃圾食物廣告的播放時間,在法條中都有提及。

食品藥物管理局食品組長蔡淑貞說,對於垃圾食物定義與標準還沒有定論,每個人認知不同,在國民營養法草案中規定,限制會造成肥胖、代謝症候群、高血壓的食品促銷與廣告。

蔡淑貞說,待國民營養法草案通過後,由主管機關制定垃圾食物的定義,據科學資料證明,「高油」、「高糖」、「高鹽」食物是造成肥胖等疾病,不過仍需再定義。

國民黨籍立法委員蔡錦隆下午在立法院舉行「國民營養法」公聽會。

蔡錦隆表示,兒童肥胖盛行率在過去10年內增加2到3倍,男生肥胖比較女生高,約15%兒童過重。從流行病學調查,飲食中攝取營養素不足也不均衡,脂肪攝取比例偏高,造成國人肥胖、心血管疾病等慢性疾病的發生。

蔡錦隆說,推動健康飲食與養成運動習慣是世界衛生組織大會提出的健康策略,可以減緩非傳染性疾病負擔,同時健保資料庫顯示,每年可以省下約新台幣160億元相關支出,因此希望在這個會期推動國民營養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