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0月24日訊】(中央社記者劉建邦台北24日電)鄭姓男子於民國92年間,涉嫌持改造手槍在桃園縣砸毀計程車後逃往大陸廣東遭通緝,日前遭逮。刑事局今天將他押解返台歸案。
刑事局表示,33歲刑事通緝犯鄭男涉嫌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詐欺與妨害自由等罪嫌,在94年、95年、97年,經桃園地檢署、台中地院和桃園地院發布通緝。
警方說,鄭男在92年6月間,因友人與計程車司機結怨,夥同其他共犯,持球棒、改造手槍、改造子彈等武器,前往桃園縣中壢市砸毀被害人計程車逃逸,事後逃往大陸藏匿。
警方說,案發後,鄭男潛逃至大陸廣東省,刑事局接報後,與大陸廣東省公安廳聯繫,日前成功將他緝獲,今天遣返回台後,交由桃園縣刑警大隊帶回歸案。
刑事局重申兩岸共同打擊犯罪決心與信念,不因跨境問題或藏匿境外,受到限制,將依循「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精神,和大陸公安單位合作,維護良好社會治安。
刑事局表示,33歲刑事通緝犯鄭男涉嫌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詐欺與妨害自由等罪嫌,在94年、95年、97年,經桃園地檢署、台中地院和桃園地院發布通緝。
警方說,鄭男在92年6月間,因友人與計程車司機結怨,夥同其他共犯,持球棒、改造手槍、改造子彈等武器,前往桃園縣中壢市砸毀被害人計程車逃逸,事後逃往大陸藏匿。
警方說,案發後,鄭男潛逃至大陸廣東省,刑事局接報後,與大陸廣東省公安廳聯繫,日前成功將他緝獲,今天遣返回台後,交由桃園縣刑警大隊帶回歸案。
刑事局重申兩岸共同打擊犯罪決心與信念,不因跨境問題或藏匿境外,受到限制,將依循「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精神,和大陸公安單位合作,維護良好社會治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