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經部將修正 鉛筆不需單支標示

2012年10月25日台灣
【新唐人2012年10月25日訊】(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台北25日電)經濟部商業司今天表示,預計兩週內找文具業者開會研商修正文具商品標示基準,以後鉛筆或原子筆單賣,不需每支標示用途等。

民主進步黨籍立委葉宜津、台北市議員簡余晏上午偕同文具業者召開記者會,葉宜津拿出鉛筆說,經濟部規定每支鉛筆要掛吊牌,不然就要貼標籤,標示用途、使用方法、警告、生產公司等,桃園等地甚至發生文具用品業者被迫將筆下架。

葉宜津說,原以為是開玩笑,沒想到地方政府還實地稽查,且發生同樣的筆在桃園、花蓮等特定地方不准賣被迫下架,各地方政府執法標準不一。

簡余晏說,利百代、雄獅等公司在世界各地都有販賣,只有台灣出現這種官僚擾民的現象。

經濟部商業司副司長李鎂表示,根據文具商品標示基準規定,鉛筆、原子筆的標示可以標在文具的本體上或標示在外包裝上。但因消費者的消費習慣,業者都是單支販賣,每支都標示確實會造成業者的成本增加與運作上的困難。

她說,部分文具具毒性,必須讓消費者知道怎麼使用;但鉛筆的部分,會立即修正文具商品標示基準規定,會找業者開會檢討,預計兩週內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