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0月25日訊】(中央社記者黃進恭台中25日電)王姓女子曾任職蛋糕專賣店,每天切百個以上冷凍蛋糕,醫院診斷王女右手大拇指扳機指,台中地院判業者應賠新台幣7萬多元。
台中地院今天公布的判決書指出,王姓女子從民國94年至99年5月受僱於連鎖咖啡蛋糕烘培專賣店,擔任包裝員,負責將冷凍蛋糕脫膜、切割冷凍蛋糕、包裝蛋糕等工作。
判決書指出,王女每天以固定姿勢切100至250個以上的冷凍蛋糕3至8小時不等,多餘的時間才包裝蛋糕。
判決書指出,公司經常要求王女每天加班2至4小時,王女經常一天工作10小時以上,因長時間使用肩膀、手臂及手指的力量,99年間,王女開始產生右手拇指及肩膀疼痛症狀,經行政院衛生署立台中醫院診斷為右手大拇指扳機指,最後王女已痛得無法上班因而離職。
判決書指出,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職業醫學科判定為職業疾病,王女向台中地院提民事賠償,希望公司負起損害賠償責任,約41萬多元。
判決書指出,公司認為,王女右手大拇指扳機指和工作沒有因果關係。公司表示,所生產的蛋糕不是全部以手工切片,包裝組人員花在包裝鳳梨酥等產品時間絕對超過以手工切蛋糕時間。
法官認為,根據醫院判定王女罹患大拇指扳機指和任職的工作,兩者有因果關係。王女提及因工作時需要使用肩膀、手臂及手指力量切冷凍蛋糕,王女過去也沒有手指關節受傷等,因而認定王女大拇指扳機指為職業疾病。
台中地院審理終結,王女請求醫療費用及工資補償,判公司敗訴,應賠償王女7萬多元,全案仍可上訴。
台中地院今天公布的判決書指出,王姓女子從民國94年至99年5月受僱於連鎖咖啡蛋糕烘培專賣店,擔任包裝員,負責將冷凍蛋糕脫膜、切割冷凍蛋糕、包裝蛋糕等工作。
判決書指出,王女每天以固定姿勢切100至250個以上的冷凍蛋糕3至8小時不等,多餘的時間才包裝蛋糕。
判決書指出,公司經常要求王女每天加班2至4小時,王女經常一天工作10小時以上,因長時間使用肩膀、手臂及手指的力量,99年間,王女開始產生右手拇指及肩膀疼痛症狀,經行政院衛生署立台中醫院診斷為右手大拇指扳機指,最後王女已痛得無法上班因而離職。
判決書指出,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職業醫學科判定為職業疾病,王女向台中地院提民事賠償,希望公司負起損害賠償責任,約41萬多元。
判決書指出,公司認為,王女右手大拇指扳機指和工作沒有因果關係。公司表示,所生產的蛋糕不是全部以手工切片,包裝組人員花在包裝鳳梨酥等產品時間絕對超過以手工切蛋糕時間。
法官認為,根據醫院判定王女罹患大拇指扳機指和任職的工作,兩者有因果關係。王女提及因工作時需要使用肩膀、手臂及手指力量切冷凍蛋糕,王女過去也沒有手指關節受傷等,因而認定王女大拇指扳機指為職業疾病。
台中地院審理終結,王女請求醫療費用及工資補償,判公司敗訴,應賠償王女7萬多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