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學費調整機制 教部擬2案

2012年10月26日台灣
【新唐人2012年10月26日訊】(中央社記者陳至中台北26日電)教育部研擬大專校院學雜費調整機制,初步規劃2案,視各校狀況決定調幅,但最高不超過5%。

教育部委託國家教育研究院擬出「常態性大專學校學雜費調整方案」,將先進行公聽會,預計年底到立法院報告,最快102學年度第1學期實施。

教育部規劃讓各校依據一定的機制調整學雜費,目前規劃為甲、乙兩案。甲案「反映學生受教直接成本的變動」,以各校的「教學研究訓輔成本」的年增率為依據,如果成本增加3%,學雜費便調3%。

至於乙案「反映教學品質」,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副司長馬湘萍解釋,主要是尊重大學自主,由校方和學生家長溝通,提出合理的方案後報教育部備查,但調幅仍以5%為上限。

另外,教育部也規劃出調降方案,如果學校助學措施未達一定指標、校務違法或不當情節重大、日間學制生師比超過25等,就必須強制調降學費。

馬湘萍表示,除了甲、乙兩案,教育部另外還規劃了「改善高等教育反重分配現象」方案,考慮統一調漲公校新生學費5%,由中央統籌補貼弱勢學生。

馬湘萍說,如果上述各方案都取得社會共識、通過立法院審議,未來公立學校新生學費最高調漲幅度為10%(甲案或乙案5%,另加5%改善反重分配),以公校平均學費新台幣3萬元計算,最多增加3000元。公立學校舊生則是5%、私校不分新舊生都為5%。

教育部次長林聰明強調,各種調整方案都還要舉辦公聽會廣徵各界意見,必要時作修正,目前都只是初步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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