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茫失控闖小黃 陸籍男不起訴

2012年10月28日台灣
【新唐人2012年10月28日訊】(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8日電)中國大陸籍黃姓男子被控酒後闖進計程車,啟動車子,涉嫌竊車。檢方認定黃男是酒後失控行為,不起訴處分。

台北地檢署公布的不起訴處分書指出,黃男於今年9月21日凌晨在台北車站涉嫌趁何姓計程車司機不備,進入計程車駕駛座,啟動車子疑似欲竊車,但隨即遭何男及其他運將制止而未遂。何男報警處理。

檢警偵辦期間,黃男否認竊車,並表示是酒後認為有人追逐他,當下覺得有危險而進入計程車欲逃離。

檢方調查,黃男是大陸地區一家牆體材料公司的工程部經理,因受台灣廠商邀請,以觀光名義首次來台參訪,在台無親友,對台北巿的路況不熟。

檢方認定,他首次來台,若竊車難有銷贓管道,以他的社會地位及能力,實在無竊車的必要,且依他智識,在台北車站有眾多排班車的情況,沒有可能竊車成功。

檢察官認定,他是酒後不理智的失控行為,沒有竊車的犯罪故意,且何男後來也表明不提出告訴,檢方將全案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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