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沖):年終金必須每年檢討

2012年10月30日台灣
【新唐人2012年10月30日訊】(中央社記者陳舜協、溫貴香台北30日電)行政院長陳(沖)今天表示,軍公教年終獎金與退休年終慰問金的注意事項,是每年訂頒,也就必須每年檢討,與公務員其他給付做法不一樣。

自由時報報導行政院宣布改革退休軍公教年終慰問金問題,但改革只限明年。民主進步黨立法委員邱志偉在立法院院會質詢陳(沖),先前宣示以「照顧弱勢」原則訂明年「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及慰問金發給注意事項」,是否只有一年「賞味期」?

陳(沖)表示,他說得非常清楚,注意事項每年頒訂,與公務員其他給付不同,一般給付是訂個辦法就逐年編列,但注意事項規定的包括現職軍公教人員年終獎金發放,這當中只有一條是有關退休軍公教人員年終慰問金。

陳(沖)說,注意事項一定會有「須斟酌國家財政狀況」文字,因為無法預知明年、未來的狀況,所以要每年斟酌國家財政狀況訂注意事項,而且民國63年也曾因國家財政困難,沒有發放年終獎金及年終慰問金前例。

邱志偉質疑陳(沖)沒有改革決心,朝令夕改。陳(沖)回答,他宣示很清楚,每年都會訂注意事項,每年都會斟酌國家財政狀況,「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及慰問金發給注意事項」是規定全體軍公教人員年終獎金發放,退休人員的年終慰問金只是其中一條,「難道,現職公務人員也不要發年終獎金嗎」?

行政院祕書長陳士魁則在立法院會前答覆媒體詢問表示,退休軍公教年終慰問金發放,以立法院通過的預算訂定注意事項,並逐年檢討,今年預算已經送到立法院,明年發放方式,必須依據立法院通過的預算擬定注意事項。

陳士魁說,行政院的底線是所得在新台幣2萬元以下、清苦無依、作戰演訓因公死亡或傷殘做為發放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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